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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2)

痛,好痛,后背上的痛楚尤甚,就像是被什么重物给砸到了一样,疼得景平一哆嗦。

耳边一片嗡嗡声响,景平慢慢的睁开眼睛,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车水马龙的街道,四周俱是来来往往的行人,而自己此刻正平躺在一栋洋房的墙角,上面还铺着几张报纸。

景平慢慢的站起身子,在看清楚周围的环境之后,心底生出一种异常怪异的感觉。

此刻在她对面是一排排林立的略显颓败的洋房,洋房连接处俱是交错相加的电线如网络般交缠在一起,外面竟然没有皮管。这里的用电措施明摆着就存在安全隐患。

皱了皱眉,景平心想大概又是某处的一项豆腐渣工程。

脑袋有些昏沉,眼前不时有年轻女子三三两两的走过,景平的眼睛越瞪越大,她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眼前走过的女子衣着大同小异,上身皆是肥肥大大犹如蝙蝠衫一般宽松的上衣,而下身则是扎着小腿裤管异常窄小的长裤。

这样的穿着真是……土爆了!

比如前一个女人明明就是很纤长清瘦的身材,可是被这种肥大的如麻袋般的衣服一罩,整个人就似一根竹竿,半点美感也无。

奇怪,景平可没有忘记自己身在香港。可是眼前的这地方真是香港吗?香港一向就是时尚靓丽的大都市,丝袜,超短裙,吊带。手袋是香港女人出门的必备之物,而且香港女人没有化妆是绝对不会出门的!

虽说前一阵子潮流主推复古风,可是复古并不等于是这样老土 吧?这分明就是80年代女人们的审美品味而已。

等等,80年代?!

景平一双秀眉紧锁,意识慢慢回笼,电光火石之间便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一切。

是冥红?!

原本今晚她应该好好的呆在家里看档案,可是冥红跑过来说什么非要让自己回到1984年改变小姨的命运什么的。这些不该是梦里才有的情节吗?难道自己是在做梦?

伸出手,景平毫不客气的在白嫩的小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

好痛!

轻吸了口气,眼泪都彪出来了。景平只觉得不可思议,痛就代表着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她不是在做梦。

可是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种事?

眼角瞥见顺手抓着的报纸,鲜红的《大公报》三个字险些要灼伤了景平的眼。报纸上角页眉处赫然是日期:1984年1月27日。

《大公报》,怔怔的看着这张散发着油墨香气明显就是今天刚出的新报纸,景平只想一头撞死算了。

如果说破旧的街道和人们土的掉渣的服饰她可以理解成复古潮流的作用,那么手中的这张报纸任凭景平想破了头都无法解释。

这般恶俗的套红套版的版面早已经被现代报社所淘汰。景平有一位忘年交齐叔就喜欢收藏报纸,当时景平在旧货市场还帮他淘到过一份1981年的《大公报》,也是手上这种报纸的套红版面,花了她200大元,当时心里还腹黑不过就一张旧的泛黄的破报纸怎么会这么贵。现在倒是好了,景平自嘲了看了眼手中抓着的一大把报纸,心想若是能带回去齐叔得乐死。

慢慢的蹲下身子,景平双手捂住脸,心里各种滋味都有,最强烈的念头就是杀回去立刻掐死冥红,即使非要来这里走一遭不可,好歹也该提前知会声让她做些准备呀!

不过一想到冥红那邪乎的通灵体质,景平又是一哆嗦,想想还是算了,这回是回到1984,若是真惹毛了那厮,说不定就能转手把她丢到侏罗纪去了。

景平是个很务实的姑娘,只消沉了一会儿就回过神慢慢的思量以后将要面对的事情。

既来之则安之吧。她把冥红说的话又回忆了一遍,眼睛一亮。冥红的意思是只要不让聂政和她小姑相遇,不让聂政爱上她小姑,把两人的姻缘线各自归位,她就算完成任务。到时候就应该可以回去了吧?

如果没有记错,小姨与聂政遇见的那天是1984年的1月30日,那么自己就还有3天的准备时间,按照冥红给她看的那些画面可知,这个时候小姨已经偷渡到了香港,正被困在一家夜总会里学习勾引男人的技巧。

于是,只要她能在30号之前找到小姨救出她,完全的避开聂政送她回到大陆去,那么之前的悲剧就不会重演。

3天,80年代的香港她根本就人生地不熟,甚至连自己现在在哪个区都不知道,更别说是要在偌大的香港找人了。

现在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再有三四个小时天就黑了,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赶紧找个地方住下才是。

而在住宿之前,她必须有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她手里有钱,那之后的找人必然会方便许多。

景平的视线下意识的落在腕间的金镯子上,这是16岁的时候妈妈给她的,是她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香港这个时候就算已经没有了当铺,可是金店必然是有的。只要自己去金店把镯子低价折了,想来好几个月的吃饭住宿都不会是问题。

想到此景平深吸了一口气,拉住一个对面走过来面相和气的年轻女人道:“美女,麻烦你一下,请问这里最近的金店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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