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出口恶气。
只可惜,到底太过年轻,才到盛京城半个多月,便因为中计暴露了自己的藏身之处。
“春风楼是何人名下的产业?”沈右安问。
赵景恪浅笑着望向他,“说来有趣,这春风楼既不是大王子的产业,也不属于三王子,而是归属二王子所有。”
大王子和三王子一母同胞,二王子和他们并不是同一个母亲。
西域皇室的事,他们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自然也知道,如今大王子身受重伤,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不是年长一些的二王子,就是有嫡出身份的三王子。
两人各有优势,都是竞争王位的有力人选。二王子好端端的,怎会在这个时候,把自己多年心血交给三王子打理。
三王子没经历过风雨,心思简单,来到盛京城就是送死。
二王子明显是想以春风楼为饵,送自己的傻弟弟上路。
到时候三王子死在盛安,大王子这个亲兄长定然悲痛万分,撑着伤体也要来讨回公道。但他们明显不是谢小将军的对手,如此一来,大王子最终的结局也不过是埋骨沙场。
二王子不费吹灰之力,便成了真正的赢家。
看穿其中的弯弯绕绕,沈右安冷声道了句:“还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刘大人笑眯眯地道:“看来这大王子把弟弟保护得太好了,才会让他这么识人不清,轻易就中了二王子的毒计。”
若不是三王子行事太不缜密,他们也不会这么快就查到他的藏身之处,甚至连春风楼幕后的主人都一同查了出来,也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三人闲聊间,不忘观察来来往往的客人和乐官。
另一边,三楼的房间内,盛听月正跟越忻聊起吴清子的字画。
出乎意料的是,越忻不仅精通奏乐,琴棋书画居然都样样精通,一点也不像是从乐坊里走出来的。
他故意在盛听月面前写字,还存了些许炫耀的心思,写完就耀武扬威地拿着纸给她看,“怎么样,姐姐,我写得不错吧?”
盛听月撑着下巴,眉目懒散,葱白指尖点着他的字,品评道:“形是好看,但神韵风骨不足。”
“这还不够好吗?”越忻微微瞪眼,有些不服气地涨红了脸,“难道姐姐见过比我的字更好的?”
“那是自然,赵……”景恪的字就比他好看多了。
盛听月说到一半突然不往下说了,越忻好奇地凑近过来,“姐姐你说谁?”
“没什么。”盛听月眨了眨乌睫,不肯继续说。
她唯一一次见到赵景恪的字,是在他向盛府下聘的时候,她看过他亲手写的婚书。
他的字跟他的人一点都不像,明明为人和风细雨,温润如玉,字却锋芒毕露,锐不可当。
还真是奇怪。
在盛听月陷入回忆的时候,越忻跟她距离很近,几乎能看到她脸上细小的茸毛,看上去就很柔软,精致的脸颊也细腻白嫩,毫无瑕疵,仿佛剥了壳的鸡蛋。
越忻本能地放轻了呼吸,耳朵微微发热,眼也不眨地望着她。
仿佛被蛊惑了一般,他不自觉地凑了过去,距离她的脸颊越来越近。
直到盛听月的声音拉回他的注意力,“你怎会有耳孔?”
越忻连忙后退,捂住发烫的左耳耳垂,支支吾吾:“什、什么?”
刚才他们离得近,盛听月看到他耳朵上有个小小的耳孔。
可在盛安朝,只有女子才会有耳孔,方便佩戴耳饰耳珰,男子怎会也有?
越忻视线躲闪游移,看上去心虚极了,“我,这是我小时候学小姑娘扎的,姐姐你就莫笑我了。”
平日里他都会涂脂粉遮住,今日出了汗,怕是把脂粉化了些,又正巧离她近,便被她发现了。
盛听月又多看了两眼,没怎么在意,又说回了他的字,“你这是学的谁的字?”
越忻松了口气,老老实实地回答:“学的我哥的。”
盛听月指点他又写了一会儿字,眼看时辰差不多,便提出告辞。
越忻很舍不得地拉住她的衣袖,“姐姐,要不你再多留一会儿?”
“我要回府了,哪能一直待在你这里?”
越忻放下狼毫笔,鼓起勇气说道:“姐姐,要不你把我带到你家里去吧?”这样他们就能一直待在一起了。
盛听月理了理微敞开的衣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你想得美。”
她都已经成亲了,哪能堂而皇之地把男人养在后院?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赵景恪不在乎,她爹知道了也会狠狠地骂她一顿。
“那好吧,姐姐再见。”
跟他说完告辞,盛听月起身离开雅间,和等在外面的知喜一起下了楼。
二楼正北方的雅间内,赵景恪视线漫不经心地扫过楼梯,却猝不及防望见一道熟悉的身影,目光在刹那间凝住,再也挪不开半分。
他手中青釉茶盏洒出些许茶水,神情骤变,几乎是下意识地霍然站起身,把雅间内另外两个人都惊了一下。
赵景恪胸口剧烈地上下起伏着,一瞬不瞬地望向廊道方向,直至那道熟悉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尽头,依然不肯收回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