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其他类型>重生七零:媳妇有点仙> 第三百一十四章民兵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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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民兵之歌(1 / 2)

“下面,我们讨论一下,关于狗蛋和小彪,他们俩上小学的问题。”四海提了出来。

黎景虎摸了摸肚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上小学有什么问题?这才二月,九月小学才招生,怎么也得在育红班再待上半年。”

四海又说:“我是说在随通县上,还是宁城上,我的意见是到宁城,我现在也已经可以照顾狗蛋了,他完全可以跟着我。”

“这个事情还远着呢。”伍再奇淡淡地瞥了一眼四海:“主要是看小妮和红梅在哪里上高中。”

“如果是到宁城上小学,自然是比较好。”彪妈很高兴,“我们如果调不回去,就让家里老太太带着,老太太早就跟我们说起这件事了。”

黎景虎点点头:“对,他们俩在宁城上小学,问题不大,我们家可以安排。”

“我家老爷子也能安排云妮和红梅上高中。”伍再奇往椅背上一靠:“可那不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自己待在随通县?”

“不是还有我们夫妻俩吗?”黎景虎乐了:“我们不走,陪着你。”

伍再奇又瞟了他们夫妻俩一眼:“你们俩打算什么时候想调回去?”

黎景虎紧握双拳,做了个要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动作:“我们是祖国的两块砖,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往哪里搬!”

“我们说了不算。”彪妈说了老实话:

“老爷子觉得我们能回去了,我们才能回去,上次回去我们也问了,老太太只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老实待着吧。”

“我们俩难道喜欢窝在这里?过年都不安然,彪妈今年连年三十都在上班。”黎景虎也正经说话了:

“我又去问了老爷子,他说了,再等等,我们也没有多问。”

伍再奇耸耸肩:“反正还有半年,再说吧。”

吃完饭,把李红燕送了回去,云妮开始整理云霞的东西。

冬天需要用的,先给她寄过去,夏天的衣物就留着,等回和平村的时候再带回去。

李红梅仰脸躺在云霞的床上,神情怏怏地说,“没有了这傻姑娘,我就没人拌嘴了。”

云妮眼神一黯,说了声:“明天中午,你跟我去邮电局吧,先把她的东西给她邮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送走了杨四海,伍再奇就带着家里这几个出发了,拐过几条街,走了几条巷,二十多分钟后,他们看到了武装部的大门。

“鸿英路二百六十五号,随通县人民武装部革命委员会。”狗蛋站在门口,字正腔圆的把门牌上的字念了出来。

“就爱显摆!”小彪翻了一个白眼:

“你这么大一个块头,人家以为你小学都快毕业了,小学生会这些字是很正常的,没有人会夸你的。”

“是啊,就怪我长得太快了。”狗蛋脸上出现了怀念的神情:

“这些年,我就因为爱学习,得了多少荣誉?我要是像你这样,老是长不高该多好?

“啪!”小彪拍了他后背一下:“快走,小伍叔都不见人影了。”

“火红的战旗迎风飘扬,胜利的歌声多么嘹亮,民兵队伍朝气蓬勃…”

一进到武装部,云妮就听到了广播里传出这首令人振奋的歌声,办公大楼的墙上有一行醒目的标语:

以民兵组织的形式,实行全民皆兵。

一眼望去,训练场上好多女子或坐或站,目测起码有一、二百人。

“今天主要训练女民兵。”伍再奇解释:“附近大队的民兵才会来我们这里训练,太远的话,我们就派人过去协助他们训练。”

“小伍干事。”有一个年轻人急匆匆的走过来:“今天的训练怎么安排?”

“小米同志,就按照昨天训练男民兵的训练量,减低百分之二十。”穿着军装的伍再奇自有一股英姿飒爽的帅气,路过的两个女民兵忍不住回头看了又看。

“一共一百五十人,分为三组,每组五十人。”伍再奇目不斜视的安排工作:“上午练习格斗,下午练习射击。”

“是。”那个小青年偷偷看了一眼云妮,敬了一个礼,走了。

“狗蛋,小彪,你们俩跟上。”伍再奇喊了一声两小。

云妮四人分到了那个小米的队伍,由于个子太高,她站到了第一排第一位。

站在她旁边的人惊喜的喊了她一声:“妹妹。”

云妮转头一看,竟然是乔回金,她不露声色的说了一句,“同志,我不认识你。”

乔回金急了:“嗳、嗳,你们家的胖墩和我妹妹是同学,你忘了?”

“哦。”云妮的傻装不下了:“你好。”

乔回金又问:“你哥哥呢?我听说他就在这里上班。”

“所以,你就混进来参加训练?”云妮慢腾腾地问。

“没有,没有…”乔回金干笑:

“今年我们邮电系统有要求,让我们志愿报名参加民兵训练,说是体格好了,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我今年申请调到译电报班组,参加训练也能争取先进。”

云妮心里有点好奇,她装作不在意的问了一句:“什么叫译电报班组?”

乔回金看到小妹子搭理她,不由得精神一振:“就是别的邮电局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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