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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牛牛牛牛(下)(2 / 4)

或其他肉/刑。

所以这个人伏击仇人不成反被擒后,反倒成了不占理的那方,被袭击的男人以此为由,提出双方都不追究的建议,并且还愿意赔偿一头牛给他。

照理说,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大部分人为了不受刑,肯定都选择了收下牛私了,可这个男人不知是性格特别倔强还是太喜欢那个巴女了,竟然情愿受到严厉的刑罚也不愿意接受赔偿。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到了连管理他们的族长也没办法调解的地步,只能往上通报,请求王侯能够解决。

听完两个男人的族长说完整个案件的情况,阿好眉头皱了起来,开始打量两个当事人。

个子矮小精壮的那个是失去孩子的苦主,他身形瘦小,长得也很普通,并不符合庞女喜欢健壮男子的审美,阿好也大概能理解他宁愿花费巨资购买女奴,也不愿意去庞女家中劳作来换取孩子的原因。

而杀了巴奴的当事人,则是个皮肤蜡黄的中年人,不但个子矮小,还形容猥琐,比那个精壮的更不容易得到庞女喜爱。

此时他虽然是有理的那方,可每每他的目光接触到苦主,眼中总是带着恐惧之色,甚至就连和那人面对面站在这里,都不时瑟缩一下。

遇到这样“死脑筋”的人,估计这杀了巴女的邻人也害怕了,因为只要这个男人不死,他的余生肯定都要活在对方“不死不休”的阴影里。

所以他请求了“当众裁决”,想要借由上层和民众的压力,迫使这个男人 “服软”,做出不会再追究的保证。

作为将军,阿好必须保护国人的安全,严惩这种试图谋杀别人的罪人,做出最公正的裁判;

但作为女人,阿好实在厌恶这种侵犯了女人后还要杀人的恶心之人,哪怕在大部分眼中,奴隶甚至算不上人,只是个工具或物件。

尤其是他为了自身的安全,还想借庞国将军的权利给苦主施压,将别人都当做保护自己的工具,更是令人憎恶。

她强忍着对此人的恶心,公事公办地问苦主:

“你为何宁愿承受杀人的罪责,也不愿接受他的赔偿?”

“他杀的不但是我的女人,还有我未出世的孩子。”

苦主咬牙切齿地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所以他必须死!”

“可是将军,奴隶还没生下来的孩子也算是奴隶啊,更何况那个孩子没还出生,未必就能顺利生下来啊!”

那人闻言立刻大声反驳,“我已经选了最健壮的母牛赔偿他,他明明可以拿这头牛再换一个美貌健康的奴隶,却执意要我的性命,这根本就是强词夺理!”

一时间,阴凉地里的国人们议论纷纷,但大部分人都觉得这人说的没错。

现在各国动荡剧烈,一头牛能换的岂止是一个女奴?

正因为牛的价值大大高于奴隶,所以才把牛定为赔偿的标准,如果女奴的价值要高于牛,那掠夺、杀害别人奴隶的人只会更多。

在很多人看来,虽然死了一个怀孕的奴隶,但这个男人身体健康年纪又轻,如果家里有牛,说不定还会有良家女子和他共建家庭,就算没有新家庭也可以买好几个女奴,岂不是比死咬着要对方偿命更强?

“我早就想让巴女去了奴隶的身份,只因我买奴的粮食是向兄弟借的,身上还有欠债,没有能力再去付‘献粮’,所以才准备等秋收后再办!”

他眼眶通红,悲声说道,“本来,那时候,我的孩子也快出生了,不再是奴隶,又有了孩子,巴女应该也会很开心……”

奴隶要恢复平民身份,不是主人说了就算的,还要向族里和管理人口户籍的户工缴纳“献粮”。

因为平民可以通过军功和劳作获得国家的授田,但奴隶不可以,既然以后有可能使用国家的资源,就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但她死的时候还是奴隶!”

杀人者以此据理力争,咬死了奴隶不算“人”,“我损坏了你的财产,也愿意赔偿,你不能以此杀我!我和你都是庞人!”

“你杀的也是人!”

“奴隶不是人!”

“行了!”

眼看着这轮争吵就要因“奴隶是不是人”陷入死结,阿好揉了揉额心,无奈叫停。

“你情愿接受谋杀的惩罚,也要他赔偿你的损失?”

阿好看向苦主。

“是!”

矮小倔强的男人斩钉截铁地说。

“王女,您是庞国最公正无私的人,是保护我们的将军,我们庞国从来没有因为杀了奴隶而为此偿命的例子,您不能破例!”

杀人者脸色苍白,但仍带着卑微者特有的那种狡猾,极力为自己争辩:“如果您觉得我的态度不够诚恳,我愿意再赔偿更多的东西……”

这个案子如果要公事公办,其实非常容易。

只要对杀人者重罚,让他倾家荡产的赔偿苦主失去女奴和未出世孩子的损失,旁人就都会称赞她的公正和仁慈。

但这么简单就能判清的案件,却会上报到她这里,无非是连族中都不忍心这位苦主的遭遇,不想轻易让这个狡猾的犯人逃脱罪责罢了;

且苦主怨气太重,如果在判责时一不小心,就会引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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