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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1 / 3)

春日载阳, 有鸣仓庚。

这并不是黎州的三月。

黎州的初春, 气候尚还料峭, 连日湿雨不断,潮气渗透了屋梁的每一道缝隙。

莫说鸟儿, 便是庭院内新生的草木,都被风雨打弯了腰。

黎州的三月早春,是雾蒙蒙的天, 是青苔丛生的石阶, 还是撑着伞在街巷缓步而过的姑娘家, 个个肤白小巧, 衣着繁复。

是与京城完全不一样的景致。

京城气候干燥,连姑娘们用的胭脂都是润的。

宜臻在京城住了十几年, 见多了冬日的鹅毛大雪, 也习惯了长久不见雨的晴日。

她读着游记念着诗, 长久地向往着江南的濛濛烟雨, 总盼着自己有一日能去江南悄悄。

黎州虽然不在水乡,却也有连绵的细雨,有白皙灵慧的姑娘,有雅致的白墙黛瓦。

宜臻想,倘若下辈子她投了胎, 定要托生在南面儿的一间府宅里, 做个彻彻底底的南方姑娘才好。

“五姐!”

身后忽地传来一个极爽朗的男声。

由远及近,语调上扬,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 带几分兴奋,带几分欢喜,“我总算是找着你了。”

宜臻放下手里的鱼竿,微微偏了头。

河岸的杨柳旁,少年面容俊秀,手里还握着马鞭,牵着马,在不远处冲她爽朗一笑:“五姐,母亲正寻着你呢,寻遍了整个府宅也没寻见你,我就猜到你定是往这儿来了。”

是了。

这个少年,便是宜臻同胞弟弟祝亭钰。

他们是龙凤双胎,打小就比旁的兄弟姊妹亲厚些,分离的最久的一次,便是父亲因牵扯进党争被宣帝贬斥至黎州做地方官,亭钰随着父亲往黎州去,而宜臻留在了京城。

但这样的分离,其实也并未持续多久。

祝二老爷在黎州任职半年多,突生重病,看过的大夫都说不好了,没得法子,祝二太太只好给远在京城的女儿去了信,盼她还能赶上见她父亲最后一面。

只是没料到,当宜臻匆匆赶到黎州时,二老爷的病竟然就已经好了。

而京城传来消息,说是三老爷四老爷和二姑娘都被剥去了官职名号,祝家在京城的府宅已经被宫里收了回去,指派给了新任的中书省参知,甚至连祝家自己私库里的财产,也被官府查抄了不少。

——因四老爷犯的罪名是贪污受贿。

祝府一大家子人,如今只在松丰巷子里租了一个二进的院子,丫鬟婆子大多都遣退了,日子过得极不舒心。

频频往黎州这边来信,十封里有八封都是要银子的。

二太太一合计,也不想女儿回那等地方受罪了,留在黎州,好歹还有亲父母兄弟护着呢。

就这样,宜臻如今,也在西南住了两年多。

前年刚过了及笄礼,及笄那日,她姐姐宜宁千里迢迢赶来给她做赞者,正宾是宁王妃,也就是她义姐燕昭华的亲娘。

这在黎州来说,已经算是声势极浩大的及笄礼。

一下就镇住了观礼的所有客人。

而更让人震惊的是,祝五姑娘及笄那一日,有两只玉爪雄鹰从高空盘旋而下,一只嘴里叼着玉簪,一只爪子上系着一卷红纸,也不知写的是什么。

有些消息灵通宾客一下就猜到了,这说不准是祝五姑娘那遥在京城的未婚夫卫珩送来的礼呢。

谁不知道,如今圣眷正浓的吏部侍郎,酷爱飞鹰烈马,手里头就养着几只矫健的矛隼。

那矛隼罕见非常,连圣上都没能从卫侍郎手里要来一只。

如今能让他使动两只玉爪矛隼来给祝五姑娘送及笄礼,可见确实是极看重这个未婚妻的了。

厅堂内顿时有了细碎的议论声,晓得内情的,心里头自然是又羡又妒,暗自感叹这祝五命生得好。

不晓得内情的那些,就算不知道这矛隼是宜臻未婚夫派遣来的,也免不得为这排场感到惊诧。

黎州到底不比京城的,官员随处可见,稀珍罕物哪府都有。

譬如祝二老爷这样的通判,在黎州就已经算得上是了不得的人物了。

且黎州男女之防并不如京城那般严重,宜臻曾经落水被救的事儿,倘若是放在黎州这样的地方,根本让旁人觉得她不检点。

是以及笄之日,未婚夫大张旗鼓地给祝五姑娘送生辰礼一事,不仅不会招人非议,反而会让人觉得这姑娘命生的真的是好。

祝二老爷从一个京官被贬斥成地方官,仅仅只是因为给上峰敬献过美人,这遭遇难免让人唏嘘。

但没料到,贬斥不过半年,祝府其他几房接连出了事儿,反而只有二房独善其身,且父亲被贬官之后,未婚夫又直上青云,圣宠颇厚,还不到而立的年纪,就已经坐上了吏部侍郎的位置,谁能不叹一句祝四小姐命好。

说到这儿,满天下估计除了天子,估计都免不了要在心底里嘀咕:圣上未免也太看重这个年轻的吏部侍郎了一些。

自打大宣成立以来,从来就没有这样破格的升官例子。

卫珩是第一个,怕也只会是最后一个。

圣上对他的崇信,瞧那架势,甚至越过了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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