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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一章 妞妞:一步错,步步错(1 / 4)

老奶奶有一个孙子,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谢勾哲。

老奶奶问我,我叫什么?

刘音染吗?

不!

我早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刘音染了!

我和老奶奶说,我叫刘迎新。

我要把过去开心的,不开心的全部忘掉,开始迎接新的生活。

老奶奶对我谎报姓名的事情没有任何怀疑。

对老奶奶来说,我以前叫什么名字,过着怎样的生活,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

老奶奶是一个很通透的人,在她身边,我感到很开心。

但是,老奶奶的家境并不富裕,只能够得上温饱而已,养两个孩子有些费力,我和谢勾哲每天都必须要帮着做一些事。

虽然仍旧要做事,但是因为这次是我心甘情愿的,所以我既不感到苦,也不感到累,反而感到很踏实。

我希望能这样生活一辈子。

然而,对于我这样的人,连这点卑微的愿望,终究也是妄想。

老奶奶生了病,很严重的病,为了给她治病,我和谢勾哲把仅有的钱给花光了。

可是,我们仍旧没能从死神的手里,把老奶奶给拉回来。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老奶奶彻底离开了我们。

老奶奶虽然走了,但是生活还要继续。

我们两个半大的孩子,如何继续活下去,成为了一个问题。

本来发生了这种事情,按照我之前的性子,应该找机会离开。

可是,老奶奶走之前,曾经拉着我和谢勾哲的手说,要我们互相扶持着走下去。

尽管老奶奶没有明说,我却知道她希望我将来能够嫁给谢勾哲。

谢勾哲比不上小哥哥,却也是一个十分勤劳的人。

我相信只要把眼前的难关度过去,谢勾哲将来一定能够成为,为我遮风挡雨的男子汉。

所以,我选择留了下来。

可是,家里除了一个破旧的房子,当真可以用一贫如洗来形容。

别谈生活品质了,就是想要吃一顿饱饭,都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为了活下去,我勾搭了邻居家哥哥。

我看得出王大志喜欢我,从他手里讨点吃的应该不难。

我成功了!

只是,王大志并不是一头小绵羊,而是一头狼,总想着对我动手动脚。

为了稳住王大志,我骗他说,我喜欢的人是他。

等我将来长大了,就嫁给他为妻。

他开始还相信,对我规矩了不少,随着我和他的接触越来越多,他越来越不满足于此,竟然骗我去他家,然后趁机强了我!

那天,我哭了很久。

王大志说:“你既然说要嫁给我,早晚都要成为我的人,我只不过是早一点行使了身为丈夫的权利,你有什么好哭的?”

我不能和他说,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嫁给他,只道:“我们两清了!”

他给了我食物,我把我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

从此,我再也不欠他的了。

我浑浑噩噩的回到家,换了一身衣服躺在炕上,沉默的看着布满蜘蛛网的房顶。

我头一次开始怀疑,当初决定留下来是不是错的。

谢勾哲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条巴掌大小的鱼,兴高采烈的跑回来。

看到我肿成了核桃的眼睛,他关心地问,我是不是被人给欺负了?

看着谢勾哲满是担忧的脸,我摇了摇头。

即便我把我的遭遇告诉了谢勾哲,又能怎么样呢?

他还小,根本没有能力对王大志做什么?

报警吗?

细算起来,我也不是无辜的小白花,警察说不准认为我是自愿的。

最重要的事,我不希望颠覆我在他心里美好的形象。

我跟他说,我是太想老奶奶了,才会哭得这么伤心。

谢勾哲信以为真。

他拉着我的手说,老奶奶在天上一定会保佑我们的,看他今天就很幸运,从河里捞出来了一条鱼。

他待会儿就把鱼给炖了,给我补补身体。

我听了非常感动,将独自离开的想法给打消了。

在我满是黑暗的世界,老奶奶和谢勾哲就是一道光,带给了我光明,我又怎么会愿意离开光明呢?

只是,这个地方真的不能继续待下去了!

我希望谢勾哲和我一起离开这里,谢勾哲不同意。

他从小就生活在这里,从来也没有去过外面,对他来说,外面的世界实在是太陌生了。

况且,他和这里的人都很熟悉,多多少少能够得到一些帮助。

去了外面,他一个人也不认识,当真是求救无门。

我能够理解谢勾哲的心情,却并不认同他的观点。

外面的世界天高海阔,存在无数种可能,只要我们想,总会有办法生活下去。

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这事就被耽搁了下来。

后来,王大志又来找过我,我并不想见他。

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不从了他,他就把这事告诉谢勾哲。

被逼无奈,我只能从了。

不过,我再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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