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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章 番外十六:妞妞,一步错,步步错(2 / 4)

却没有想到,我居然着了对方的道,被拐到一个巷子里迷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是在一辆车上。

我的眼睛被蒙着,看不到四周的景象,我很害怕,开始剧烈的挣扎。

可是,我的手脚被束缚着,我的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堵着,我的挣扎显得是那样的柔弱与无力。

那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这一刻,我泪如雨下,我后悔了,真的后悔了。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绝对不会鬼迷心窍,去举报时家姐姐。

也许,这就是我做错事情的报应吧!

车子不知道又开了多久,终于停了下来。

一个人毫不温柔的把我从车里扛了下来。

我下意识得挣扎,对方一巴掌拍在我的后背上,让我老实一点。

那力度要比大伯娘打我的时候,大上好几倍,我吃了痛,再也不敢挣扎了。

既然暂时逃不了,我只能表现得乖巧些,少吃上一些苦。

我的想法是没错的,同批被拐卖的女孩当中,我挨打的次数是最少的。

我听这些拐子说,要把我们卖到深山里,给人当童养媳。

童养媳名义上是未来的儿媳妇,实际上,待遇不是一般的差。

不仅每天要没日没夜的干活,还不给好菜好饭吃,顶多不被饿死。

这样的日子并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虽然表现得很乖巧,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样才能逃出去。

一天夜里,我趁着拐子睡着了,伙同被拐卖的另一个女孩,偷偷溜了出去。

一个拐子不知怎么发现了端倪,火速追了上来。

眼看着人离得越来越近,那个女孩竟然一回身,将我推倒在地,然后一扭身,自己飞快的跑了。

我崴了脚,爬起来也跑不快,很快就被拐子给追上了。

拐子将我扛在了肩膀上,继续追那个女孩。

可是,有我这么几十斤重的拖累,拐子追人的速度,到底比之前慢了许多。

那个女孩成功逃脱了。

我真的把那个女孩当做朋友,要不然也不会和她一起逃跑。

却不曾想,我最后竟然成为了助她逃跑的垫脚石。

这个事实让我很伤心。

然而,让我更伤心的还在后面。

拐子把我带回去之后,将我的衣服脱光了,当众用鞭子鞭打我,用来警示那些也想逃跑的女孩子!

我又羞又怒,却又无可奈何!

我的身体很痛很痛,痛到几近麻木。

这次毒打过后,我发起了高烧,拐子也不给我看病,就让我这么烧着。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就这么死了也好。

可惜,我的命够大,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也许拐子怕我再次逃走,尽快脱手,把我卖给了一户山里的人家。

这户人家只有父子两个人,男人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子。

他的儿子要比我大上三四岁,是一个除了吃,什么也不会的傻子。

据说,男人的媳妇就是因为生了个傻子,受不了这个刺激,偷偷地和人跑了。

男人花光了所有积蓄,把我给买了回来,就是为了让我将来给傻子做媳妇。

男人怕我跑了,出去做农活的时候,将我给锁在了屋子里。

我每天除了做些家务,剩下的时间都在陪傻子玩。

傻子似乎很喜欢我,我去哪里,他就跟着我去哪里。

然而,我却一点也不喜欢他。

如果将小哥哥比做天上的明月,那么傻子就是地上的淤泥。

两者的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

在见过明月之后,我又怎么可能看得上淤泥呢?

男人似乎发现了,我对傻子的不待见,对我越发的严苛。

他不仅限制我的自由,还不给我饭吃,除非我能把傻子给哄高兴了。

为了填饱肚子,我只能照做。

可是,我的内心却是极为不愿意的。

我暗中发誓,一定要离开这里!

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机会。

男人要出一趟远门,一走就是几天的时间。

我哄骗傻子,说他爸爸不要他了,必须要赶紧去找,再不找就来不及了。

傻子信以为真,花了大力气,把锁着的门给砸开了。

我将这个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装进一个包裹里,然后带着傻子离开了村子。

到了镇上,我跟傻子说,让他等我,我去给他买点吃的。

之后,我趁着这个机会逃跑了。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我这次顺利的逃脱了。

只是,男人是个穷人,家里的值钱东西加在一起,也没有多少,我连个回家的路费都不够。

我必须要凑够了钱,才能够回去。

钱还不是最关键的,我身上既没有介绍信,也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

通俗点来说,我就是一个黑户!

身为黑户,我连去招待所住一晚都做不到,只能随便找个桥洞底下对付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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