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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恶毒女配3(2 / 4)

了赚取咨询费跑去搬砖,看来她的家人一定很丧心病狂。

因为同情桃妖,前台跑回自己的电脑面前,在律所的群聊里将朱雨蓝的情况转述给律师们,希望看在这个孩子这么可怜的份上,能有比较厉害的律师挺身而出。

果然这话一出,有几个不是那么忙的律师好奇地过来前台,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孩子,让见多识广的前台文员那么义愤填膺。

几位律师看到桃妖的样子有些震惊,因为情况确实不太好,从外表就能看出在家里不受宠,不过人不可貌相,一切还有等深入的交谈才能下结论。

“你就是要来做咨询的小朋友吗?”

桃妖点点头说:“是的。”

几位律师坐到桃妖的对面说:“小朋友,你今年几岁,觉悟挺高的,知道有事情找律师帮忙。”

桃妖说:“我今年十五岁了。”

“十五岁?”对面几位律师大跌眼镜,因为完全看不出它的外表像一个进入青春期的孩子。

如果对面的孩子没谎报年龄,要么是身体有毛病,要么就是严重的营养不良。

桃妖说:“你们不信的话,我可以把户口本给你们看。”

说着它打开背包,把里面的户口本拿出来递给对面的律师。

几个律师传阅完户口本,这才开始重视桃妖的事情,将户口本还给它,说:“走吧,我们到里面的会客室谈谈,这里是前台,人来人往的不好交流。”

桃妖马上站起来说:“好的。”

它跟几位律师走进律所办公区域的会客室。

关上门之后,几位律师才说:“小朋友再把你的具体情况说说。”

桃妖花费了点时间,又重新把朱家人如何虐待委托人的事说一遍,然后提出自己的述求:“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能拿出这十几年来,自己养活自己的证据,可以脱离这个家么?并且以后不承担父母的赡养责任。”

几个律师听完对朱雨蓝的遭遇深表同情,但都摇头叹息说:“非常遗憾,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儿女的责任而免除,这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而产生,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儿女必须履行,哪怕被父母遗弃的子女,在成年后遗弃自己的父母找上们都需要履行这项职责,所以即便你能找到对方虐待你的证据,法律最多剥夺你父母的抚养权或者监护权,但这些权利被剥夺之后,在他们年老失去劳动力时,你依旧需要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桃妖郁闷道:“被遗弃子女必须赡养遗弃自己的人,这法律真的合理?确定不是罪恶的保护伞?这样的法律条例是在纵容坏人犯罪吧。”

几个律师异口同声地叹气,然后有位律师站出来向桃妖解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虽然在大部分情感上,没人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这也许跟我们的国情有关系,毕竟流传了几千年的孝道文化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立法的时候自然也会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因为眼前的孩子马上年满十六周岁,可以承担民事能力,他们也没有将对方当成小孩子,尽心尽力给桃妖做解释。

“你说你被遗弃了,你被虐待了,就算有证据,人家一句‘生恩大于天’,把你架在火上烤,你能怎么办?法官在判这类案件的时候会综合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往往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判决结果,所以这个条例应该是一个法律漏洞。”

“但这个漏洞,也可以说不是漏洞,因为法律只能做到相对公平,是无法做到绝对公平的,要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毕竟不是所有的儿女都是好人。”

“你看我给你举个例子,万一父母在儿女年幼时已经尽到抚养义务,结果等到他们年老时,儿女白眼狼,不想承担赡养义务,突然以‘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将父母告上法庭,请求法官撤销他们的赡养义务,同时想办法找人为自己作证,别管这证据是真是假,万一被他们得逞了,而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这项义务,岂不是便宜了这样的白眼狼?所以当没有这项法律时,坏人依旧能钻空子,并且空子更多。”

“你要知道坏人们之所以会是坏人,当然因为他们的良心都坏了,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能找到法律漏洞来为自己谋利,因此不能说这个法律条例是犯罪者的保护伞,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出现过法官判定子女不需要承担赡养法定义务的,但这种例子非常少,并且还是要父母犯了非常、非常、非常严重的错误,法官才会判定子女不需要赡养父母。”

那位律师强调了好几个“非常”,然后跟桃妖说:“很抱歉,你父母现在对你的所作所为,在你或者很多人的眼里看起来确实很严重,但构不成法律里的严重标准。”

“比如……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是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胜诉的,有一位女士在年幼时被其亲生父亲侵犯长达十余年,最终其父亲因为强丨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方出狱后失去劳动能力时,将女儿告上法庭,希望女儿承担起赡养义务,法官便酌情考虑了这位父亲对女儿造成的伤害,驳回对方要求女儿赡养他的诉讼。”

这位律师说完,现场的其他几位律师都看着桃妖,眼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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