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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我本是男儿郎【三】(1 / 3)

正好是巡逻的守卫吃饭的时间, 打晕送饭的人,姜萝丢了撮强效蒙汗药进汤碗,酒壶里也放了不少, 搅和一下, 希望能把他们都放倒。

萧堂主被封住了穴道,眼睁睁看着送饭的人生死不知瘫在地上,衣服被姜萝扒下来换上, 又看见姜萝去送饭。

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宛如下饺子。

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 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 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 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 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 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 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然而他年少, 比不得肥胖的谭爷, 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放在常青手里。

老爷们赏的,玉质极好,死当都能值不少银子。

姜萝匆匆扯了怜雨打算离开,怜雨却顿住了,慢慢走到谭爷面前。

踩住了他的下体,狠狠一跺,再一碾,把血迹擦到地毯上,才离开。

走之前怜雨看了一眼常青,意味不明。

对师兄有些心思又如何……

终究是不同道上的人。

而自己,不管是生是死…都与师兄同路。

姜萝找了个隐蔽处,装作从树后面取出来一个包裹,快速给怜雨化了妆。

看起来十分自然,瞬间就从精致漂亮、面如好女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蜡黄普通的瘦小男人,年纪看上去比原来还要大上一些。

空间里常备了一些物品,姜萝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易容大礼包#

她不愿意受人钳制,也不希望怜雨被磨平了棱角。

先溜为敬。

姜萝自己也涂了脸,看起来粗糙了很多,没有镜子,对自己的脸动手有些不便,但是有怜雨在,有些地方随意指导他快速修一下就成了。

瞬间普通起来。

再换了衣服,就一个普通百姓模样,毫无存在感。

姜萝走路时的姿态也从优雅自然变成了麻木平淡。

怜雨学过戏,走路的姿势依然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格外好看一些。

姜萝就往他腿上加了一个铁纱袋,到时候在外面让他装跛子,这会儿还不需要。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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