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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理智与情感(2 / 4)

拿马铃薯取代一半主食的时候。

爱丽丝怀念以前的那些食物,她还没吃过几年好吃的,就得面对马铃薯这种高淀粉高热量的食物,尤其是现在还没有什么相应的好吃的马铃薯食谱,厨娘总是将马铃薯整个儿炖得烂烂的。

之后又发展出马铃薯炖肉之类的菜,不过,马铃薯再怎么做出花来,它还是个马铃薯,吃多了就很烦。爱丽丝这时候就特别想去那些有钱的邻居家做客,这样总能吃到一些好吃的菜。

但这是普通人家,像奈特骑士家这样的土地贵族的餐桌上,食材还算是很丰富的,爱丽丝每次来,总能带回家一些食物。奈特骑士去年过世,爱德华现在是歌德慕沙姆庄园的主人了,送点食物给小妹妹吃,这不算个事。

爱丽丝的观念很简单:吃饱吃好,有点小钱,至于其他,到时候再说。

刚满20岁的简·奥斯汀有很多个人自由,她差不多每周都要去邻居家拜访,比如住在附近阿什教区的勒弗罗伊太太,或是租了一间小别墅的表姐伊丽莎·福伊德伯爵夫人。

妈妈对于简经常外出没什么意见,简可以在外面吃过晚饭才回家,勒弗罗伊太太和伊丽莎表姐都会派他们的仆人赶着马车送她回来,安全问题在汉普郡的小乡村根本不用担心。

爱丽丝也想跟着这个日后会给奥斯汀家族带来巨大声誉的小姐姐一块儿去拜访邻居,但简总是嫌弃她太小,不乐意带她。

爱丽丝超郁闷的。她年龄太小,根本不可能一个人出门,妈妈要求她出门的时候必须有父母或者是哥哥姐姐带着,但这就意味着大部分时候她得窝在家里——简嫌弃她小;亨利最近鬼鬼祟祟,也常往表姐家跑;卡桑德拉作为已经订婚的女孩,大部分时间留在家里帮妈妈做家务。

从今年1月份开始,她就跟着乔治牧师开始上课。乔治为了贴补家用,在牧师工作之外,开了个类似私塾的私人教室,斯蒂文顿和附近的一些乡绅家庭把他们的男孩送到这儿来上课。这份教师的职业带给奥斯汀家一年80镑到100镑的收入,相当不错。

奥斯汀家这样的专属职业家庭,处在农民阶层与土地贵族之间,更接近乡绅阶层,但又不是普通的乡绅阶层。乔治·奥斯汀出自一个古老的英格兰家族,应该是贵族以下乡绅以上,他的父亲是这个大家族的一个分支,但父母过世后,乔治和两个姐妹就 不得不寄居到有钱的亲戚家。表姐伊丽莎就是大姑姑费丽达菲亚的女儿。

妈妈卡桑德拉也出身一个大家族的旁系。

大家族的问题就是亲戚太多,散布在英格兰各地。好处就是亲戚们会邀请她们去做客,奥斯汀家的两个大女儿都去过很多亲戚家,有时候一整年都在各个亲戚家走动,直到冬天,圣诞节前才回家。

快到圣诞节了。

这个季节也是乡村群众用来交际的时候,一些乡绅会在他们的乡间别墅开舞会什么的,还有伦敦来的时髦男女,多半都是因为拜访亲戚。大姐说到舞会,总是眉飞色舞。这个爱丽丝可以理解,女孩子嘛,哪有不喜欢新裙子、不喜欢跳舞的?

简也很喜欢舞会,她可是个跳舞高手呢!

亨利就更别说了!在牛津大学上学的这几年,他可是该学的不该学的都学了,在舞会上跟年轻姑娘们**可是个好消遣,他那身牛津郡民兵团的中尉制服能让他在年轻姑娘面前很受欢迎,尤其他可以算得上是奥斯汀家最漂亮的男孩。

对了,听说,亨利跟阿什教区那个勒弗罗伊太太的夫家侄子,汤姆·勒弗罗伊,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呢!

爱丽丝·奥斯汀坐在窗台上,小小的窗台刚好能坐下小小的她。

玻璃窗。

白漆斑驳的木制窗棱。

单层的亚麻窗帘。

大小正合适的手工坐垫,里面絮着温暖舒适的棉花,但表布是比较粗糙的棉麻混纺,原因是妈妈觉得坐垫用不着细棉布,细棉布应该拿来做舒适的睡裙和内衣。

家里经济不算拮据,妈妈每年都会买成匹的彩色细棉布给两个姐姐卡桑德拉与简做家居裙和舞会裙,还差半个月才年满6岁的爱丽丝大部分时候只能穿姐姐们小时候的裙子,或者用姐姐们少女时期的旧裙子改的小裙子,原因当然是因为小孩子一年一个样,一件衣服顶多只能穿两季就没法穿了。

今天亨利和简又不在家,他俩感情最好,都有点小小的叛逆不羁。两个同名的女人也没空照顾爱丽丝,就由着她一直待在窗台上。

昨天她被1英镑晃花了眼,忘了本来去书房是想找几本书的,好在简没有忘了这事,除了给她自己借了几本书之外,也给爱丽丝带了两本书回来。

歌德慕沙姆庄园没有适合6岁女孩看的书,简给她挑了两本哥特冒险,此时她就拿了其中一本,但实在也并没有很认真的在看。

18世纪末的英语跟21世纪的英语是有些不同的,乔治牧师是个好教师,但她也不能显得过于聪颖了,奥斯汀家所有的孩子都是乔治牧师教育长大的,简和查尔斯小时候还有哥哥们能够教导他们,等到爱丽丝出生后,家里就只有爸爸能教育她了。

在“低调做人”和“出名要趁早”之间做了艰难的选择题后,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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