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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师尊,我好疼啊(1 / 2)

掂了掂手里的钱袋,感觉还挺沉的。阮星阑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掏出二十两往桌面上一放,笑嘻嘻道:“呐,银子给你,可以说了吧?”

有钱好办事儿,掌柜把钱收了,一张老脸登时挤成一朵老菊花,笑眯眯地道:“还是这位公子知情识趣,来,请这边坐。”

掌柜将四人引到大堂里坐着,招呼店小二端点瓜子花生米上来,笑眯眯道:“各位应该是外地人吧,有所不知,最近清河不太|平,夜里总有邪祟作乱,那邪祟堪比采花淫|贼,专门抢年轻貌美的女子。就前天,西街卖鱼的王大爷家的小女儿,今年才十四岁,夜里卖鱼回来走在街上就被人抢了。后来皮就被人扒了,血淋淋的挂在城外二里的槐树上。”

恰好店小二送了花生上来,阮星阑抬眸一瞥,见店小二面青唇白,印堂发黑,脚下虚浮,一看就有问题。遂偏头看了眼师尊。

慕千秋也用眼尾的余光瞥了一眼,未置一词,反而是小凤凰最沉不住气,蹙着眉道:“你这市井小民,怎生像是被邪祟缠身了,阴气都快压过阳气了。”

此话一出,那店小二端盘子的手都颤抖起来,猛然一抬脸,诧异道:“这都能看出来?敢问公子是哪门哪派的弟子?竟这般厉害的?”

阮星阑挑了挑眉觉得这店小二生得挺清秀的,也挺会来事儿,好笑道:“怎么,你也撞见那邪祟了?”

店小二的脸色煞白,一副要说不说的神色。

反而是掌柜嗤笑一声:“还真被你们猜对了,他还真撞见了。那邪祟专门采年轻貌美的女子,剥人家的皮。我这长工就是生得清秀点,走夜路被邪祟给撞见了,还把他拖走了,结果拖一半,察觉到他是个男儿身,又把人给放了!”

阮星阑点头道:“看不出来,这采花淫|贼行事竟有迹可循。竟不杀男人,那他扒女人的皮做什么?难不成……他此前在女子身上吃过什么亏?遂仇|女?”

掌柜道:“这我就不知道了。只不过第一个被害的姑娘,是东头郎员外家的美妾,一夜之间死了十三个,通通都被扒了皮,吊在了院里的槐树上,血淋淋挂了一树。早上下人发现时,当场骇

破了胆子,那场面,啧啧啧。”

阮星阑琢磨着,觉得邪祟害人,基本上都是出于某种怨念,邪祟行事从不讲道理,遇人杀人,不论男女老少,想从邪祟手里逃脱,若不是有几分真本事,那必定就是邪祟高抬贵手,放了对方一马。

可世界上真的有这种“讲原则”的邪祟么?

而且,为何一定偏偏挑妙龄少女,若单为了滋|阴补阳,也犯不着扒人家的皮吧?

“难道这邪祟有什么怪癖?那些被扒了皮的女子,尸首现在何处?”小凤凰沉声道:“若是邪祟犯案,可从尸体上寻得蛛丝马迹。”

掌柜道:“官府的人管不着这种事儿,私底下一把火烧了个干净。死的女子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死了也没人管。”

林知意道:“难道当地没有修真家族或者门派镇守?我记得此地有,而且不止一家。譬如,以双修术闻名于世的合欢宗,以及合欢宗下的附属家族,清河常氏。”

合欢宗,清河常氏。

这……

阮星阑觉得这个清河常氏怎生那般耳熟啊,好像在哪里听说过的。

可又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正暗暗思忖,忽闻小凤凰惊道:“清河常氏,哪个常氏?该不会是……是那个常氏吧?”

话音戛然而止。

阮星阑一拍大腿,灵台一清。突然想起来了。

此前便说了,原文里的孽徒与小可爱林知意初见时,小可爱才七岁,打扮得跟个女孩似的,扎两个小啾啾,趁着看守的人没注意,从家族里偷跑出来。

这个家族的族姓,就是常。

而且其家主在原文里还出场过的。是个年纪一大把,但还挺有姿色的老男人,名字也很好记,唤作常久。

当初与林知意一批被常氏所抓的人神之子,据林知意交代,一共有十一个人,全数是男子,当初无一人弱冠,最大的也才十五岁,最小的才三岁,林知意被抓时,年仅四岁,在常家待了三年,看尽了常氏的弟子们是怎么凌|辱人神之子,又是怎么把各种催长的药灌入人神之子的口中。

为了让人神之子们繁衍后代,不惜一切花重金寻来炼制孕灵丹的材料,寻上几十个身强体猛的修士,日夜不休地与人神之子双修,试图弄大他们的

肚子,逼他们生下孩子。

可人神之子们一旦被活捉,就如同修士捕捉到了活鲛,想用折磨的方式逼鲛人落泪成珠,鲛人往往死都不肯掉眼泪,不肯眼泪化珠。

而人神之子绝大多数也有鲛人的骨气,宁愿死,也不肯再生出孩子,供修士们圈养。因此,多数都会选择自杀,一尸两命。或是自行把肚子往坚硬的物体上撞,以期让腹中胎儿流掉。甚至自剖孕肚,以死自证。

当初啃剧情时,阮星阑的确有啃过一段的。

因为《问鼎仙门》是本不可言说的海棠文,理论上来说,主角应该是炉鼎师尊慕千秋。可基本上都是以孽徒的视角写的。

孽徒人不大,玩得花。本来就是魔界的至尊,魔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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