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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连环杀手再现(四) 夜总会(2 / 3)

来,丁诚放学后,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呢,虽然他早晚会回家,但他被诱骗走的地方可就不一定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了。

二来,就算丁诚第一时间就回家了,但他被诱骗走的这一瞬间,如果恰好没有人看见呢,因为,不管是摆摊做生意的小商小贩,还是形色匆匆的路人,谁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学生呢?

同理,他们面向全市,通过电视和报刊寻找目击者,也是这个道理,没有人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路人。

能够惹人注意的,要么此人极为惹眼,要么此人有过激的行为。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街抢劫的,持械行凶的,一般都会有目击者,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但凶手如果只是不露痕迹地搭讪,然后丁诚便跟着凶手一起走了,两人顺利地融入茫茫人海,显然便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了。

路人虽然不会注意,但全福是个乞丐啊,他倒是有条件能注意到呢!

罗昊想通此节,便继续问道:“我们并没有在团结路上张贴告示,这张告示你是在哪撕的?”

全福嘿嘿笑道:“在我回家的路上,其实我两天前就看见告示了,当时我就觉得上面的男生眼熟。”

罗昊皱眉,打断道:“那两天前你为什么不说?”

全福讪讪地笑,挠头道:“我......我不是不识字嘛,哪知道这是个悬赏告示呀,没钱我跑来一趟干什么,不是耽误我要钱嘛!”

全福的表情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他说出来的话,却着实不要脸,“要不是今天,我路过时,刚好碰见了一个兄弟正在看告示,我随口问了一句,我岂不是就要错过这笔钱了,嘿嘿!”

罗昊看着全福笑出来的大黄牙,一阵无语,这个人年纪不大,又全须全尾的,竟然跑去当乞丐,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啊!

没钱他连做一个热心市民都不愿意,还真是懒到只能当乞丐呀!

不过,罗昊无语归无语,但他也知道,这个世上,什么人都有,热心市民有之,这种无利不起早又一身懒虫的人当然也有之。

“说说吧,具体时间、地点、你看到的人和事,说得越细越好。”

全福回忆了一下,才道:“我看见这个男生的那天是上周六的下午,具体时间,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有表,估摸大约两三点吧!”

“地点就在团结路的新明百货后身,那里不是有座桥嘛,我当时就坐在桥头,这个男生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走过来的,我当时刚好午睡醒了,正精神着呢,见到人,我就想赶紧要两个钱,所以,我对这个男生的长相还是挺有印象的。”

罗昊问道:“只对男生的长相有印象,那,那个女人呢?”

全福回答:“那个女人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季节怕过敏,竟然用纱巾裹住了头脸,也看不见长相啊,不过我从纱巾的缝里,看见了她的一缕头发。”

“我觉得,这女人应该是挺时髦的,因为她烫了大卷,看起来就像电视上咱们省台的那个主持人,叫什么丽来着,好像就是那种卷,还染成了棕色,我还看见她的眼睛也化了妆,眼睛挺大的,柳叶眉,虽然她穿的就是普通制服,不过我能感觉出来,她身材肯定很好。”

“她一定挺漂亮的,因为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这么香的女人,一定很漂亮。”

全福说着,脸上的表情竟然变得色眯眯的。

罗昊沉声打断了对方的遐想,“能看出来对方的大概年龄吗?还有对方的身高大约多少,体重大约多少?”

“年龄?这可不好说呀,还真是不好说。”

“至于身高?我当时是坐着的,这我也感觉不出来啊,她大概到那个男生的眉毛吧!”

“体重嘛?呃,我也有点说不好,她的衣服有点肥,我感觉,她整体还是偏瘦吧!”

罗昊见他也说不出来什么了,便继续问道:“他们路过你身边的时候,有没有在说话,说了什么?”

全福道:“他们在说话啊,不过说什么我就有点记不清了,就隐约听见他们说什么夜总会,其他的嘛,哎,我是真记不清了。”

夜总会吗?

罗昊瞳孔微缩,把丁诚诱骗走的人竟是个跟夜总会有关的女人吗?

那这个女人是不是连环杀手呢?

还是说,这个女人只是连环杀手的帮凶。

毕竟,在罗昊看来,一个身高只到丁诚的眉毛,身材又偏瘦的女人,她能够顺利地杀人又抛尸吗?

会不会她只是负责引诱的人呢,真正的连环杀手另有其人?还是这个女人便能够独立完成这一切?

没有答案。

然而,不管情况如果,这个女人,目前都成为了本案的重中之重。

想要破获本案,就要找到这个女人。

跟夜总会有关的女人?是常客,还是女服务员,或是在夜总会坐台的三陪?

不管是哪种可能,罗昊决定,还是要先锁定有可能的夜总会,于是他问道:“他们过桥之后,往东走了还是往西走了?”

全福抬手比了比,“嗯,桥,这边,应该是西边。”

“西边?”罗昊喃喃了一句,在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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