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多少英俊潇洒的美少年,先前觉得王怜花面目俊俏,潇洒闲雅,已是世所罕见,但是与这少年相比,王怜花的俊俏风流,又算不得什么了。这少年的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别人只要看他一眼,一颗心就会被他勾住,然后再也移不开目光了。
金不换只瞧了这少年一眼,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名字,问道:“阁下可是贾珂贾公子?”
贾珂这时已经看清屋中情状,只见地上躺着三具尸体,其中一具尸体的右臂还被齐肩斩落,鲜血流了一地,虎皮榻上躺着一个少年,和自己年纪相仿,脸上颈上都沾满鲜血,全身只穿一条短裤,露出胸膛和大腿,胸口上有个紫黑色掌印,他皮肤雪白,更衬得掌印可怖,显然受了很重的内伤。
贾珂见这少年眉目如画,俊俏难言,脸上的血污非但没有减损他的美貌,反而给他添了几分难以形容的魅力,心想:“难道是这独眼乞丐见他长得好看,就把他骗来此处,杀了他带来的人,逼他从了自己?”
忽听得这独眼老丐说出自己的名字,贾珂登时有些恶心,心想:“这独眼乞丐一照面就认出我来,不会是打过我的主意吧。”并非贾珂自恋,实是他从小到大,所遇到的因为他的相貌而想对他下手的变态,已是车载斗量,不可胜数。屋里又是这般情形,他没法不去多想。
贾珂侧头看向金不换,问道:“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金不换笑道:“在下金不换,江湖上的朋友给在下起了个外号,叫作‘见义勇为’,贾公子不是江湖中人,大概没听说过在下的名字。”
贾珂笑道:“原来是金大侠,不知这位兄台尊姓大名?”
金不换笑道:“这位公子姓王,名怜花。王公子和贾公子年纪相仿,又是第一次在江湖上走动,难免识人不清,交错了朋友。今天王公子请朋友来这里喝酒,结果那王八蛋不仅将王公子打成重伤,杀了王公子的仆人,和陪酒的两个妓|女,还脱了王公子的衣服,把王公子身上的值钱玩意儿都拿走了。
幸好我回来的还算及时,那王八蛋担心自己不是我的对手,立即跑了,没来得及杀死王公子,只是将王公子怀里的几块宝石揣进了自己怀里。刚刚贾公子在外面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我们还担心是那王八蛋又带人杀回来了呢。”
贾珂颔首笑道:“原来是这样,只是小弟有一点想不明白。那恶贼既然是为了钱财才对王兄下手的,为何他只拿走了王兄怀中的几块宝石,却不管地上那一叠银票呢?”
金不换一呆,他向来爱财如命,平时见到银票,一定稀罕的跟看到自己的心肝宝贝似的,绝不可能视若无睹,偏偏他适才急着要王怜花给他解毒,将王怜花怀中的物事掏出来以后,找的也是解药,那一叠银票,他是真的没有注意。甚至此刻听到贾珂提起,他才意识到原来王怜花怀中是有银票的。
金不换干笑道:“这……这是因为……”心中急速筹思如何解释这一破绽,忽听王怜花道:“贾兄,我和金不换本来是朋友,金不换见我受伤,就将我卖给了魏无牙。魏无牙很快就会来了,你若是不想和魏无牙打交道,那便把金不换杀了,然后我带你离开这里。
这里有一条密道,直通地下,曲曲折折走上七八里路,才会回到地面。无论贾兄要躲什么人,从这条密道离开,那人都不可能找到你。这条密道在哪里,金不换不知道,只有我知道。”
金不换见王怜花突然发难,脸色大变,急道:“王怜花是‘云梦仙子’的儿……”一句话尚未说完,突然间寒光微闪,他心口已被匕首刺透。
贾珂收回匕首,插回腰间,心想:“我当然知道王怜花是谁的儿子!用得着你在这里多嘴多舌!”他真后悔自己出手晚了,本来他和王怜花互利互惠,等到脱离险境,就可以和平分手,各奔东西。可是现在金不换在他面前说破王怜花的身世,除非王怜花和王云梦不在意别人知道“云梦仙子”原来尚在人世,否则王怜花怎会留下他这个知情人的性命。
贾珂心中郁闷,脸上却不动声色,只当没有听见金不换最后那句话,走到王怜花面前,见王怜花的衣服被随便扔到血泊之中,衣服上沾满鲜血,问道:“王兄,这里可有干净的衣服?”
王怜花也假装没有听见金不换最后那句话,苦笑道:“若是这里有干净的衣服,小弟早就请贾兄去拿了。”
贾珂有些为难,说道:“外面天寒地冻,王兄又受了重伤,总不能不穿外衣就出去。可是王兄自己的衣服和这位兄台的衣服都泡在了血里,应该是没法穿了,金不换身上的衣服又脏又臭,王兄穿在身上,若是得了什么病,就不好了。眼下能穿的衣服,就只有这位姑娘身上的衣服了。”说着把王怜花的衣服拿了起来。
王怜花的衣服泡在血泊之中已经有些时候,早已被鲜血浸透,贾珂将衣服从地上拿起来,鲜血便顺着衣角,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
王怜花本来想穿自己的衣服,他躺在虎皮榻上,看不见地上的情形,这时见自己的衣服已经变成这副模样,登时熄了穿这件衣服的心思。
要他穿那妓|女身上的衣服,虽然不是不行,但他终究不太乐意,说道:“一般妓|女出来陪酒,都会带上一件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