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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1 / 6)

王怜花说话的声音嘶哑难听, 像个几天没有喝水,已经渴得奄奄一息的老人,听到的人都不由一怔。

王怜花摸了摸喉咙, 心想:“我的声音怎么都变成这样了?贾珂若是听到我的声音, 一定认不出我来。”

那大汉趴在地上, 看不见王怜花,心中大感奇怪:“杀人崖地处偏僻, 除了天公子的手下,住在这附近的人知道的都很少, 这老头的声音听着陌生, 不知他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他迷迷糊糊之中想要站起身来,可是浑身生疼, 手脚发抖, 试了两次,都以失败告终, 只好道:“老丈,劳驾你过来帮把手,把我扶起来,我自己站不起来了。”

王怜花向来自恋, 哪能容忍那大汉把自己这样一个朱颜乌发的美少年, 说成一个鸡皮鹤发的老爷爷, 不由大怒, 道:“你说我是老丈?好, 我倒要看看,咱俩谁才是老丈!”跟着右手袍袖拂动,将一大丛芦苇的白絮卷入袖中,随即右袖拂出, 一道劲风带着苇絮向那大汉攻去,倏忽之间,那大汉的一头乌黑的长发已变得苍如白雪。

那大汉的脸正和岩石贴在一起,看不到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得身后飕飕风向,身上突然变得痒痒的,就好像有无数毛茸茸的小东西落在了他的身上。

王怜花得意道:“你头发都白了,还在这里信口开河,说我是老丈,难道不知‘羞’字怎么写吗?哼!”说着振衣离去,须臾之间,人已在数十丈之外。

那大汉听得莫名其妙,不知这位老丈为何生气,趴着默想适才发生的事情,寻思:“我叫他老丈,他干吗这样生气?他的声音听着比我六十七岁的老爹的声音还要嘶哑,显然已有七八十岁,这个年纪,做我爷爷都差不多了!难道他人老心不老不喜欢我叫他老丈,却喜欢我叫他孩子?”

他没听到王怜花离开的声音,只道王怜花仍在这里,心想:“他不喜欢我叫他老丈,那我换个称呼就是了。”便顺着王怜花的话,说道:“是是是,是我信口开河,小兄弟你可千万别在意我的话。你若是气消了,不知可否过来帮把手,把我扶起来?我自己还真没法起来。”

但王怜花早已离开这里,他的同伙又都昏迷不醒,哪有人会回答他这句话?

那大汉等了一会儿,四下里始终一片寂静,连飞鸟也不经过这里,唯见芦苇的影子映在地上,不由得心生恐惧。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见夕阳渐渐下沉,暮色越来越深,远处偶尔响起几声猫头鹰或是乌鸦的啼叫,一滴冰冷的露水落在他的耳朵上,那大汉不由一颤,身子却好像在地上生根了似的无法移动,心中更加恐惧。

便在此时,通向悬崖的山道上,忽地响起一阵轻轻的脚步声,

那大汉心中一凛,不知来人是敌是友,连忙屏住呼吸,勉力将身体放低,和地面紧紧贴在一起。

那脚步声越来越近,片刻间便已上到悬崖。

那大汉屏息凝气,循声望去,只见一大丛芦苇中藏着一双脚,脚上穿着一双极好的小牛皮靴,靴筒上镶着一排珍珠。来人脚掌娇小,小腿纤细,看来这人不是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女人。

那大汉心想:“这双靴子有些眼熟,我一定在哪里见过!”

但见来人在那一大丛芦苇中站了一会儿,蓦地里迈开步子,向悬崖边上走去。

一步,两步,三步,渐渐地走出那大汉的视野,突然之间,来人轻轻地“咦”了一声,收回右足,同时俯下身去,从芦苇丛中抓住一个人来。

来人一开口说话,那大汉立时认出这是谁来,忙道:“小公子,小公子,我在这里!”

来人听到声音,将手中的人扔到一边,走到那大汉前面,伸手抓住他的衣领,将他拽了起来,问道:“你们怎么都躺在地上了?”但见来人似乎十三四岁年纪,似笑非笑地望了过来,正是穿了男装的小公子。

小公子在中原另有奇遇,得高人相助,拔除了王怜花种在她体内的那道“生死符”。那时王怜花已与贾珂回了杭州,连城璧还没回到苏州,她如此心机,如此手段,无垢山庄的仆人哪会是她的对手?过了两天,她便将沈璧君带出了无垢山庄。

她虽想把王怜花一起抓来,让他好好体验一下什么叫作“人间至福”,但她才在王怜花手上吃了大亏,忌惮王怜花武功高强,手段狠辣,自觉不是王怜花的对手,不敢立刻去招惹王怜花,于是连黄蓉也不要了,直接带着沈璧君回到玩偶山庄。

小公子自小跟着天公子长大,不仅是天公子的弟子,更是他的情人。她早早见过天公子冷酷残忍的一面,一直一心一意地讨好天公子,这样一来,倘若天公子哪天看她不顺眼,不想要她了,她也能多几个筹码,说服天公子看在昔日的情意上,不要夺走她的性命。她知道这一天只会迟来,但决不会不来。

后来小公子在苏州遇见了王怜花,还在王怜花手上吃了个大亏,心中恨极了王怜花,但这愤恨之中,也藏着三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

她向来狡诈伶俐,除了天公子以外,就只在王怜花手上吃过亏,天公子的容貌虽极俊美,终究是个侏儒,还比她大上二十多岁。她一直使出浑身解数,去讨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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