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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4 / 4)

在心中认定,沈璧君已经和王怜花这个昔日爱侣,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了。

无垢山庄已在苏州屹立数百年,庄主常常施粥行善,救济百姓,连城璧年纪虽轻,也是无垢山庄的主人,在苏州威望素著。尽管余嫂只是一个在酒楼里帮工的妇人,但她家里人曾经受过无垢山庄不少恩惠,余嫂爱屋及乌,自然觉得连城璧是自己人。

此时发现连城璧的妻子不仅与王怜花有旧,昨天还背着丈夫,与王怜花出门私会,余嫂越想越气愤,寻思:“我绝不能让连庄主一直蒙在鼓里,须得找个机会,将这对奸夫淫|妇的真面目,告诉连庄主!其实天涯何处无芳草,大丈夫何患无贤妻,这淫|妇容貌再美,总归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情,又如何配得上无垢山庄庄主夫人这个身份?”

只听王怜花继续道:“余嫂,我们的马车就停在院子里,还要请你去找几个姐妹,一起搀扶连夫人上车。男女有别,我们是男人,总不好去搀扶连夫人上车。”

余嫂心下冷笑,寻思:“真是一个惺惺作态的伪君子!现在贾侯爷在这里,你不敢让贾侯爷知道你和连夫人的事情,就装成一个守礼的谦谦君子,碰也不敢碰连夫人一下,但若你当真这般知礼守礼,连夫人又怎会已经嫁为人妇,还对你念念不忘呢?

你心中若是真的光风霁月,事事都可对人言,昨天又怎会装傻充愣,不说出连夫人的身份,今天才肯告诉我们,连夫人是谁?哼,你这点小伎俩,也就只能骗骗贾侯爷这样的小孩子,你要骗到我这样的过来人,可真是痴心妄想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连城璧作为火并萧十一郎的大boss,非常的腹黑会演戏,并且为人残忍,占有欲可怕,太好了,又给王小花找到了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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