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其他类型>反贼套路深[综武侠]> 番外-命中注定(1)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番外-命中注定(1)(2 / 6)

过。可是他多年的心血,一夕之间,竟然尽数毁在了这个陌生的乾阳身上!

王怜花想到这里,恨恨地看向床上这个少年。

若非乾阳死后,被标记的坤泽不得不跟着乾阳殉情,那他现在就会把这少年的脑袋打烂!

可是他不能杀他,又能做什么?

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等这少年醒转过来,摆出乾阳的架子,让自己做牛做马地服侍他吗?

王怜花想到这里,真恨不得在这少年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上几脚。

幸好他虽然心乱如麻,但还没有失去理智,虽然恨这少年恨得想要生吞了他,但是他知道如今自己身处劣势,把这少年叫醒,可一点好处都没有,当即强压怒火,轻手轻脚地走下床去。

王怜花的脚刚落到地上,跟着便双腿一软,险些就要跪在地上。

他心下一惊,连忙伸手抓住床柱,这才稳住身子。

他既已下床,当然要去找衣服。只见地毯上乱糟糟地落满了衣服,几乎每走三五步,就会遇见一件衣服。

他当真无法想象,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衣服会扔得这样乱。

他扶着床,小心翼翼地走到第一件衣服前面。

那是一条裤子。

王怜花捡起这条裤子,初时发现这条裤子是他的,不由心下大喜,随即发现裤子上凝固着大片大片的古怪湿渍,仔细一闻,似乎还有他潮期时的味道。

王怜花登时涨红了脸,难以置信地看着裤子,心想:“怎么会这么多?”突然间眼角瞥见躺在床上的少年,王怜花担心自己再磨蹭,这少年就要睡醒了,只得硬着头皮,穿上了这条裤子,心下很是嫌弃。

他穿好裤子,扶着床向前走了三步,然后俯身捡起一件衣服。

这次是他的外衫。不过这件外衫被人撕成了两半,只有领口处仍然连连一起。

王怜花大吃一惊,心想:“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我的衣服会烂成这样?”他将外衫穿在身上,但是外衫已经变为两半,无论他怎么遮掩,都会随风晃动,如何能够穿出去见人?

王怜花略一沉吟,走到一件陌生的外衫之前,将它捡了起来,穿在身上,又用自己那件破的外衫将地上所有的衣服包裹起来,抱在怀里,然后走到门前,轻轻拉开屋门,走出屋去。至于这少年醒过来后,该穿什么衣服,他当然不会放在心上。

王怜花刚走出房间,迎面就走来一个店小二。

这店小二瞧见了他,脸上登时露出古怪神色,笑道:“这位客官,您昨晚休息得还好吗?”

王怜花现在衣服狼狈,身上更狼狈,并且浑身上下,都十分疲倦,没有什么力气,怎会愿意和一个莫名其妙的店小二说话?不过这店小二和他说话的语气实在太过熟络,就好像他认识自己似的。

王怜花言念及此,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不成昨天他这条裤子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湿的?他想到这里,登时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一时之间,真想转身回客房去,狠狠地踹屋里那少年几脚。

王怜花一面想着,一面伸出手,点住这店小二的穴道,然后用怀里的衣服捂住了脸,走出客栈。

他站在街上,回过头来,就见这家客店的大门上方悬着一块金字招牌,上面写着“桃夭客栈”四个字。

其时正是正午,不少客人坐在大堂中吃饭,还有人拨动琵琶,柔声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一首《诗经·周南·桃夭》,是把新娘比作桃树,嫁过门后,定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多子多孙,白头偕老。

这客栈的“桃夭”二字,显然就是取自这首诗歌。

换做平时,王怜花自然不会在意一家客栈叫什么名字。可是他刚刚被人标记了,如果他不除掉这个标记,他这辈子都要像这首《桃夭》中的新嫁娘一般,嫁给房中那个少年,为他做牛做马,为他赚钱养家,为他生儿育女。

王怜花想到这里,登时涨红了脸,再去看这四个字,怎么看都觉得很不顺眼。不过他素来沉得住气,虽然厌屋及乌,迁怒了这家客店,但是他身上实在太过狼狈,若是真的惹出了什么事,吃亏的人说不定是他自己。当即转过身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径直向他先前住的客店走去。

王怜花回到客店,叫店小二送来热水,然后坐在浴桶中,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

虽然他天生喜欢记仇,更喜欢迁怒,但他从来不会折磨自己。那些恼人的东西洗掉以后,他心情大好,开始琢磨接下来要做什么事情。

王怜花心想:“这标记绝不能留下来,我须得找到那个鬼隐婆,让她帮我把标记除掉。”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除掉坤泽身上的标记,这个人就是鬼隐婆。

他母亲王云梦也是一个坤泽,她年轻之时,一直流连草丛,从未让人标记过她。后来她遇见了柴玉关,只觉这是她命中注定的良人,便让柴玉关标记了她。

过了几年,柴玉关对王云梦爱淡情驰,为了独占他们利用无敌和尚的宝鉴弄来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