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
孙胜完的话倒是提醒了林焕,结合这些奇葩案例,观众听起来也是能有很多兴趣,倒是可以试一试。
缩短时间的话也行,反正讲个案例也要不了一分钟,然后剩下一分钟讲一讲案例的问题和涉及法条。
又不是发裁判文书,像适用的总则就不需要提了,只需要科普分则。
总则除了法学生,也没几个观众会感兴趣,都是概念性的基础,除了法律人能用到,大众更关心的其实还是刑法分则,也就是法条。
这一点倒是不怎么需要改变。
奇葩案例林焕是有记录的,在裁判文书网看到这些好玩的案例林焕一般都会下载下来,没想到现在刚好用到了。
裁判文书网是对外公开的,想看庭审直播或者庭审记录的去庭审网,想看审判结果或者各类文书的,去裁判文书网。
这些东西一直都是公开的,一些案件在开庭前后也会公示。
虽说……没几个人会注意就是了。
不说别的,林焕接手的那个非法狩猎案的公开向社会道歉,电视台来人了不假,但也就一篇报道,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
不涉及到自己的案子,一般大众都是不会关注的,除非是那些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大案。
打开以前下载的合集,开始写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