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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团(1 / 2)

陈阳城一年一度的百灵歌会如期而至,主办方兰芝歌舞剧团难得从上午就开始热闹起来。

老板娘程金凤穿着一身湖蓝色的缎子旗袍,手中摇着一柄羽毛团扇,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着。这个女人四十余岁,体态丰盈,皮肤紧致,风韵犹存,年轻时候想必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风流佳人,此时她旁边围了一群叽叽喳喳的姑娘,各个打扮得精致漂亮,比平时登台还要用心很多。

“金凤姐,刘老板今天要带几位先生过来?”

“金凤姐,杨课长到底来不来啊?上次他夸我穿桃红色好看,我特意订了这套裙子。”

“老板娘,孙处长今儿个要是邀请我做女伴,你可不能再棒打鸳鸯了!”

“闭嘴吧你们!”程金凤抱着肩膀,不悦地冲地上啐了一口。“人家是来剧团看演出的,又不是来逛窑子的,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

“你以为那些老色胚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旁边的藤椅上,一位容貌艳丽的姑娘突然娇媚地笑了起来。

“趁着年轻漂亮,多为自己的将来考虑有什么不好?”

她话音还未落,一个身穿紫色旗袍的中年女人马上阴阳了起来:“也不是谁都有司徒小姐这样的好运气,刚送走一个易老板,转头又攀上了一个冯老板,可惜往后嫁入深宅大院,咱们陈阳城的老百姓,茶余饭后都没有笑话可聊了。”

姓司徒的姑娘倒也不生气,她单手托着脸颊,继续不咸不淡地笑着:“秋绵远,好没见识的女人,难怪混了这么多年都混不出名堂来,谁说我要嫁给冯斌卫了,我的未来,我自有打算。”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得什么算盘,人呢,还是得现实点,少做不切实际的春秋大梦。”名叫秋绵远的女人毫不客气地回击道。

“等我戴上百灵歌后的皇冠,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司徒小姐用十根青葱的手指在头顶上比了一个加冕的姿势,仿佛这一刻她已经成为了艳压全城的歌舞女皇。

“那个破头衔给了你又能怎样?陈阳城谁不知道你司徒蓝樱办得好事儿?就算在你身上披满黄金珠宝,一样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司徒小姐抿着红艳的薄唇,浅浅一笑。“你这个人还真是,嘴巴跟性子一样的臭,不过我不跟你计较,我就是要站在最耀眼的舞台上,捧着我的皇冠,看着你和你那个可怜的徒弟像蚯蚓一样缩在土里,真是想想就够有趣的了。”

“我劝你别高兴得太早,到时候还说不准怜儿和你谁更出彩呢。”

程金凤听到这面动静越来越大,回过头狠狠地瞪了一眼。“消停一点,刘老板来了,都给我站整齐喽!”

嘱咐过后,她跨过门槛,摇着手中的扇子,一步一扭地迎上了一辆黑色的德国小轿车。

汽车停靠在路边,佣人拉开车门,扶下来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和一个戴着花边礼帽的高挑女子,这两位都是陈阳城赫赫有名的人物:

男人是与赵老爷并称为陈阳双贵的知名富商刘明德,而他身侧那个气质如兰、容颜清婉的姑娘,则是前两届百灵歌后的获得者,陈阳城第一歌姬穆阳雪。

穆阳雪出身贫寒,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兰芝歌舞剧团学艺,其中的艰苦自不必多言,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没过多久她就凭借惊艳的歌喉和无双的美貌在圈子中声名鹊起,引得陈阳城无数豪绅纷纷拜倒在石榴裙下,为了支持她的表演不惜一掷千金。

而刘明德与那些狂浪的富家公子并不相同,他不仅是歌舞剧爱好者,还是兰芝剧团最大的投资商。种种利益关系下,兰芝的老板陈德做了回好人,主动促成了这段“男财女貌”的大好姻缘。

不同于剧团中那些姿色艳俗的姑娘,穆阳雪模样端庄秀丽,性格也温柔恬静,颇有几分大家闺秀的风范,在陈阳城的口碑一直都很不错,但这些并不能改变她的命运——嫁给一个四十多岁、大腹便便、娶了三房姨太太的中年富商。

穆阳雪搬出剧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次回来,忍不住用目光重新打量这座熟悉的小院,一偏头,正好看到摇着扇子款款走来的程金凤。

她跟程金凤的关系还不错,于是主动迎上去,亲切地问道:“姐姐怎么这么客气?我和刘先生又不是外人。”

“好些日子没见到你们了,我也怪想的。”程金凤笑得春光灿烂,挽起穆阳雪的胳膊向屋里走去。“其他老板什么时候到?我们茶点早就准备好了。”

“姐姐不要着急,那些人的脾气你还不了解吗?总爱摆些架子的。”穆阳雪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不急不急,老板们愿意给兰芝面子我就知足了。”程金凤迎合道。

“王家二少爷安排了两个人今天搬过来住,你知道吧?”穆阳雪突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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