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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 一碗苦粥(1 / 2)

大玄皇都,乐陵。

太子府里,当今太子与当朝宰相同坐一桌两椅,四周花鸟丛生,溪水潺潺,亭台楼阁里,时不时传来动听琴声。

万般好景前,玄承熙在此地架起篝火,又在一间府里人不得靠近的院落里,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积满灰尘的陶器。

小心翼翼将灰尘洗净,赤袍太子在府里人不解的眼光下,笑说当年行军打仗啊,条件苦,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为什么啊,就是说得让军队人的兵卒都吃得上饱饭,穿的上好衣裳,这样才能保证部队推进。

那时候可没这么多讲究,什么野菜野果啊,豆子再混点肉末,倒在一个陶器里煮粥,哪叫一个人间美味。

手握饭勺,玄承熙搅浑小心,不敢有一丝大意。

府里的下人们见到此景,都起了兴趣,不约而同的寻一块清凉隐蔽处,太子煮粥,前所未有,当真是第一次听说。

粥煮的很快,玄承熙拿起一瓷碗,倒满放在老丞相桌前,笑道:“给您的,尝尝。”

老丞相没有跟太子客气,双手接过瓷碗,放在身前,细细一品,不觉面露苦色。

玄承熙微微一笑,此次他并没有用世间流通的细粮,而是用当年行军统一粗粮,这种粮食煮粥,粘稠难咽,想来老丞相一辈子锦衣玉食,自然是吃不惯的。

给自己盛满一碗,向来以我行我素著称的玄承熙迫不及待尝上一口,粥未入喉,苦味满嘴,强忍吞下一口,放下瓷勺,自嘲一笑道:“终归还是把嘴养刁了。”

老丞相脸色如初,盛满一勺苦粥,一口吞下,起了沟壑的脸上,面不改色,待一碗吃下,这才缓缓开口道:“不是殿下把嘴养金贵了,而是殿下不再是那个骑马打战,跟在别人后面的混混小子了。现在的殿下,不该去食粗食将粗话,应该为国为民,为万世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太平出来。”

吃过粗粮的玄承熙一口吞咽不下,从未尝过沙场滋味的老丞相却吃出个津津有味出来。

赤袍太子自嘲声更加大,翻动几勺苦粥,感慨道:“是啊,当时从西北出来时候目的很纯粹,就是为了让跟在父皇身后的弟兄们吃饱穿暖。到底是何时变了初衷,老师呐,我百思不得其解。”

前朝姬姓皇室空前强大,中州南州最为鼎盛富饶,全国豪强居住之地,这就造成两极分化十分严重。一边是朱门酒肉,西边的沙漠与北边的凉州,鲜有人知。

凉州人自古习惯自娱自乐,在自己的州府里面,称兄道弟一辈子,什么仗剑天下,江湖红尘,在西边大漠这样不过是些互相安慰的井底之蛙。

西北大漠有孤狼,饮鲜血食朵肉,古往今来都是最有血腥味,也是被南州人称为屠夫之辈。

北边凉州莽夫当家,西北大漠屠夫林立。

玄承熙淡淡一笑,果然空有文墨,当不了帝皇。

山外有山是江山,天外有天是江湖。

江山如此多娇,江湖水流滔滔,从来都不是文人墨客手里长篇大论,就能决定的。

刀架脖子,纵然是一身傲骨留人间,又能如何。

只剩尘埃落定罢了。

都说知子莫过父,反过来说又有何妨。当今圣上,自己的老爹什么脾气作为大儿子的玄承熙又怎心里没有三五分透彻。

当年跟随在父皇身边的叔叔们,饮尽风沙,什么苦没吃过,什么人间惨状没见识过,最终将自己老爹扶上九五皇位,以为能老来享福,一享晚年,怎会料到,打来打去,最后算计到自己头上的,还是当年最为信任的老大哥。

玄承熙实在会想,如果自己没有将锋芒吞下肚子,没有放走手中势力,任由玄通成长至今,能不能活到现在。

当真不好说。

死的死,走的走,纵然江山依旧,人走茶凉,举起酒杯,无人相敬,回首望月,一人独欢,又有什么意思。

就如这碗粥一样,当时觉得天下不过一碗热粥,现在看来,着实有点小儿玩笑话。

老丞相将碗勺放好,慈祥道:“帝王之道,又叫无情之道。舍小情,为大情,帝皇理应如此。殿下怨不得陛下。”

玄承熙苦笑摇头,摆摆手,换个话题道:“听府中眼线说,吴家少爷到了旱天城,韩不为亲率数百铁甲相迎,被其一人震慑,数百铁甲手中长刀脱落,吓的险些跪地服软。老师,你对这事持如何态度?”

老丞相微笑摇头道:“空口无凭,多少都有夸大成分。且不说吴家少爷才几岁,韩不为亲卫的数百铁甲,都是上过战场,见过血腥味的粗糙汉子,怎会被个毛头小子吓的长刀脱手?”

玄承熙嗯一声,面无表情道:“老师你说,吴家小子旱天此行会不会轻松通过?”

老丞相哈哈大笑道:“殿下,如此简单问题,怎会出自你口中,真是难得难得。”

玄承熙苦笑道:“老师这话你就错了,人心不可测,凉州我从未去过,韩不为更只是听说,这事我猜测不得。”

老丞相今日性子极好,当真就端着跟小辈说话的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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