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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打虎(1 / 2)

說起這個羅旺,他爹給他取了「旺」這個名字倒不是祈求“家業興旺”的意思。而是他們羅家;或說穰邑姬家;多少代了都是一脈單傳,羅廣希望討個吉利,從這孩子開始家裡能“人丁興旺”。沒想到這個羅旺有負老父厚望,混到今年三十有三了都還沒娶妻開工。

陳祥才剛回過神,聞言大感驚愕,喃喃說道:「一個人?這…這…怎麼可能…」。

陳祥除了收購賨族女人織的綌(註一)與絺之外,有時也會買一些賨族男人獵來的野獸毛皮及山禽羽毛,連帶從獵人那兒聽來不少打獵的知識。他知道老虎是無法用射殺的方式獵得的,因為老虎皮粗肉厚,除非是很近的距離才能用弓箭殺得了牠,而老虎又豈會讓人大搖大擺地在近身射箭?用刀劍砍殺那就更不可能了,十來條壯漢都打不過一隻老虎。獵老虎惟一的方法就只有挖坑設陷阱,待得老虎掉進陷坑裡,大夥兒就擁上去亂槍齊下將之刺死。

所以獵到老虎本來就少見,即使獵到了那也是搞得全身皮毛坑坑洞洞,遮掩起來很不容易,價錢也不會漂亮了。

陳祥想到此節,就顧不得一個人怎麼能宰掉一隻老虎的問題,急忙上前細細檢查起那張虎皮。

這時聽得羅廣說道:「小祥,別找啦!這畜牲身上一個洞都沒有,那傻小子是一槍戳進牠嘴巴裡的哪!」。

「哦?」,陳祥回頭瞧著羅廣,終於現出了願聞其詳的表情。

羅廣很開心能宣揚兒子的英勇事蹟,就指著那死老虎,說道:「這頭畜牲是半年前摸來村子左近的,短短五個月就吃掉了村裡九個人…」,說著似是覺得餘憤未平,就踢了那死老虎的腦袋一腳,罵道:「□□個老母的!」。

陳祥瞧著心疼那張虎皮,怕他再踢,就趕忙問道:「嗯,然後呢?」。

關於羅旺打虎的事,羅廣說的難免會加點油添點醬,而真實的經過卻沒有那麼精彩絕倫,甚至以英雄打虎故事的標準而言,還真有點過度簡單平淡了些。總之,事情是這樣的:

話說那隻吃人的老虎大概是與人類交手的經驗十分豐富,村民們設下的機關陷阱對牠完全無效。於是村裡就組織起守望巡邏隊,兩人一組在村子周圍不分晝夜地輪班警戒。一旦發現虎蹤就敲鑼大喊,村裡幾百個男人就會抄起傢伙蜂擁而出,料那畜牲再大膽再兇猛也不敢來犯。雖說只有千日做賊而沒有千日防賊的,這終非長久之計,但除此而外大家也想不出別的辦法了。

羅旺平常很忙,除了跟他老爸一起打鐵之外,也會搶著幫老媽幹些女人家的活,諸如種菜、臼穀、漚麻(註二)、打掃清潔、生火煮飯…等等,有時還得去河裡撈些魚蝦回家加菜,所以少有空閒可以參加狩獵活動。再說,其實他心裡也不大想和那些飛禽走獸過不去,所以打獵的成績並不出色。不過這檔子事已不再是打獵了,而是保家衛民,所以羅旺當然就義不容辭地加入了守望巡邏的隊伍。

羅旺加入守望隊的第三天就碰上了那隻老虎,那天的巡邏由羅旺的伴當領頭,羅旺壓後。前頭的伴當拎著一面銅鑼,而羅旺則是左手持盾,右手舉槍,保持警戒。

說“舉槍”而不說“持槍”,那是因為羅旺可是真的一路舉著槍,就是把槍高舉過肩,槍尖朝前,握槍的手虎口朝後。這樣累是累了些,樣子也少了點從容氣概,但好處是一遇狀況就能立刻射出標槍。羅旺他寧可累一點也要爭取反應速度能快一點,那怕只是快一點點也好。

當時還是明日高懸的午後不久,那畜牲或許是最近幹得太順手而有點得意忘形,沒等天黑就大辣辣地過來開飯了。羅旺他們倆人正走著走著,羅旺突然覺得一陣毛骨悚然,其實他什麼聲音也沒聽到。也不像一般小說裡描寫的那樣老虎來了就“一陣腥風大起”,事實上他也沒有聞到什麼氣味。那純粹只是一種第六感,而且很可能不過是他自個兒在疑神疑鬼。

但羅旺立刻服從了直覺,立即向後轉身,舉起木盾護身,並且將手中的標槍向前推刺。三個動作一氣呵成,完全沒有經過思考,而是他將私下演練過無數次的套路反射式地“蹦”了出來。

要知老虎獵食的模式是非常固定的,牠會鬼鬼祟祟地從獵物背後偷襲。先是伸爪一撲將獵物撲倒或固定住,然後再湊上大嘴將獵物咬死。這個習性獵人們都曉得,所以走在老虎出沒的地段上,只要懷疑身後有甚麼風吹草動,大家都會頻頻回頭張望。但也只是警戒一下,而不會轉身揮刀刺槍,否則九成九會砍殺到空氣,那也蠻可笑的,看起來活像個傻瓜。但羅旺可不這麼想,他早就打定主意只要一覺得不對勁,就立馬施出這“伏虎連環三式”,就算模樣滑稽又如何?當傻瓜總比當老虎點心好吧?

說時遲,那時快,在“伏虎連環三式”施出的幾乎同時,羅旺就發現自己被一隻其重無比的老虎壓在地上了。但奇怪的是那老虎沒有張口咬他,仔細一瞧原來那老虎的大嘴裡插著自己的標槍,而且從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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