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里,温良娣活到了76岁。 三十岁那年,她考上了大学,依旧是她十一年前报名的计算机专业,依旧是同一个学校。 三十七岁那年,她研究生毕业。 毕业的时候,她抱着一个小女孩,拍了好多好多关于大学的照片。 这个小女孩不是她亲生的,是她和陆清和抱养的。 因为三十五岁那年,她们结婚了。 * 用一句话说,就算温良娣是铁石心肠,都要被磨软了。 从高中到大学,十一年前到十一年后,陆清和对她的关心和关怀,从来没有少过一分。她大学毕业后考研上岸的那天晚上,他向她求婚了。 她答应了。 温良娣觉得有些愧对女主,但是令人意外的是,林宝珠和秦萧虽然嘴上嫌弃,但是非常支持他们在一起。 求婚的时候,她老老实实和陆清和说了,她生不出来孩子。 陆清和就那样跪在地上,笑的很淡。 “没事,如果你想要,我们可以去抱养一个小女孩。” 结婚后,机缘巧合,她们果然遇见了一个小女孩,被重男轻女的父母丢弃在寺庙门口,孱弱而瘦小,她们就把小女孩收养了回来。 她要起名字叫陆明珠。 但是陆清和拒绝了,他想着说:“叫温明珠吧。” 温明珠很乖,也很听话。一路平平安安顺顺遂遂的长大,考取了名校,选择了去国外,她们也支持,像放飞一个雏鹰一样放飞了宝贝女儿,然后她们夫妻两个就这样携手过日子。 四十年来,从来没有吵架红过脸。 学校里面的同事,都夸她们是模范夫妻。 * 至于两个女主和女配,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秦萧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和海外的一位大家族族长结婚,她的丈夫金发蓝瞳,眼睛如大海一般深邃,她们的世纪婚礼极尽奢华,成了全球的是话题。 婚后,她们也养育了一位女儿。 被问起要不要再生一个男孩的时候,秦萧和她的丈夫都笑了:“我们的女儿以后是要继承我们的事业的,一个就够了。” 秦萧还经常对温良娣开玩笑:“你应该庆幸我没有生男孩,不然要是个男孩,我肯定把你女儿抢走咯。” 和她的繁华相对,这个世界的女主林宝珠,终身未婚。 她是在四十岁的时候执行任务,为了解救人质被害的。 温良娣赶到的时候,只收到了一封带着血的信,已经满头白发的王警官亲手交给了她。 信里面用工整的字体写了很多话语: “良娣,你收到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了,我只想说,这么多年,我都很怀念十一年前的温良娣,在秦家的我,好像一个被人打扮的失去自我的芭比娃娃,是你,把我从芭比娃娃变成了人。是你,十一年前那个温良娣拯救了我一生。” “可后来,我发现你好像变了一点,一直在试图去编织着我的命运。” “你总是问我为什么没有和秦骁在一起,为什么没有和陆清和在一起。问我为什么去当警察,为什么不去开画廊做一个艺术家。” “我很难受,温良娣。” “我感觉你想把我变成一个芭比娃娃,变成一个拥有华丽房屋和无数人羡慕的金银首饰围绕的芭比娃娃。你想把我的人生变成一个华丽的芭比童话。就好像,电视剧女主一样演给别人看。” “你好不容易把我变成了人的,良娣。” “所以我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我不想把你给我的剧本演给你看。我很任性,去做了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工作,我好像在和你赌气。” “可现在,赌气的我,好像失败了。” “等你,我拼劲努力考上了最好的大学,然后的结局是我失去了你。” “现在我拼劲努力的摆脱着一些来自更高世界给我制定的规则,度过了籍籍无名的半辈子,然后的结局是我失去了生命。” “可是我并不后悔,能和你相遇。” “是你给我安上了,一颗能跳动能思考的心。” “PS:哈哈,高中的作文要是能写的这样真情实感,我高考还能多凹几分,可恶!” 落款是:你在这个世界最好最好的同桌,林宝珠。 * 岁月如梭。转眼她和陆清和也已经满头白发。 临走的时候,回光返照,苍老的丈夫忽然抬头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