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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见钱眼开(1 / 3)

回到房中,张一林收拾去南疆要带的东西,将玄武盾、玄火镜还有天权师叔托付的青玉一一收好。

拿起几锭金子,想了想,还是塞进包袱里。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睡。

想着自己刚从天山回来,还未待上一个整日,便又要赶赴南疆。

这蜀山本是自己的第二个家,此刻反倒成了个驿站。

本想跟如云告别,却不巧未碰上。

不过碰上了又能怎么样呢?

如风师兄触犯门规被关进祠堂,如云还亲自给他送饭,个中心意便是傻子也明白了。

其实张一林也并非对如云不能自拔,只是他自小接触的女性除了母亲便是村长的女儿二丫。

他对母亲自然是无比的敬重和爱戴。

二丫从小跟一林光着屁股一起长大,什么糗事也都互相见过了,实难生出男女之情。

而如云身为天权师叔的得意弟子,小小年纪身负绝学。

特别是在孤岛张一林命悬一刻之际出手相救,如此邂逅,再加上如云本就容貌姣好,身形高挑。

张一林又正是少年初长成,对如云有朦胧之感实属再正常不过了。

他自知比不上如风,只是感到有些失落。

张一林狠狠捏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心中骂道:“张一林啊张一林,父母残魂犹在铃中,你身负重任,实在不该去想这儿女情长之事。”

坐起身来,闭目吐纳,不一会便入定了。

第二天一大早,张一林便静悄悄地下了山。

他回山的时候是黎明,一天之后,下山的时候亦是黎明。

太阳升起时,蜀山上人影攒动,做功课的做功课,扫地的扫地,跟前一天毫无二致。

好似张一林没有回来过,也没有离开过。

而此时的张一林已御剑到了南疆。

他救父母心切,全力催动真元,只用了半个时辰,便已站在南疆的一处山顶。

崇山峻岭,瘴气弥漫。

一路飞来,十万大山纵横连绵,其广其高不下于天山。

然则和天山又是完全不同的景色。

这里没有广袤的林海雪原,也没有一马平川的冰河。

只有九曲十八弯的河水,崎岖泥泞的羊肠小道,叫不上名字的奇花异草。

还有几倍于寻常的蛇虫鼠蚁、飞禽走兽。

张一林思忖那聚灵草既是神物,其周围必有异象,大山中草木丰茂,远远在天上看去容易漏过。

地上一处一处找无异于大海捞针。

师父曾说大祭司以聚灵草起死回生,那么大祭司定然知道聚灵草长在哪。

最快的方式便是找到大祭司。

张一林御剑起身,有意飞得慢了一些,四处寻找村落。

大祭司必定是在人口密集的地方。

南疆由于山势陡峭,道路崎岖,极少与外往来,还保持着较为原始的生活和聚居方式。

十万大山里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祭祀,部落之中,祭祀的地位最为尊贵,掌握着组织生产、财产分配的重要权力。

部落之间时常会因为争夺居住地和水源发生冲突,无律法约束,经常死伤较多。

一些小部落为了生存,互相联盟,齐心协力组成大部落,再推选一个大祭司来统领部落。

部落内的矛盾由大祭司裁决,部落外的矛盾由大祭司交涉。

张一林寻了约莫小半天,收剑落地。

随手砍了一块木片,用剑刻了几个字,塞进包袱里。

步行了约三四里,来到一处路口。

路口一左一右摆着两块巨石,石上分别绑着两根木桩,桩子上搭了一块木板,上面刻着几个字,歪歪扭扭。

张一林一开始以为是当地的土著文字,定睛细看之下,竟有几分像篆体。

他喜出望外,看来这里并不全然与世隔绝。

他从路口往里走去,不多时,前面出现几座用石头砌成的小屋,屋顶盖着晒干了的芭蕉叶。

石屋中走出一位身材矮瘦,皮肤黝黑,身穿黑色短衫的中年汉子,头戴蓝色布巾,光着双脚。

他刚出石屋,看到张一林走来,身上背着包袱,转身又走了进去。

张一林刚走到屋前,那汉子又掀开帘子出来,手里多了一碗水。

他冲着张一林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操着一口口音极重的官话:“喝水”

张一林用袖子擦了擦汗,说了声谢谢,接过水碗,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

他为了不引人耳目,故意在远处落下,身上穿着灰色的粗衣,脚上踏着草鞋,头发绑在脑后。

背上背着包袱,浑然便是一个赶路口渴、讨碗水喝的旅人。

何况这水还是那汉子主动递给自己的。

那汉子接过碗,问道:“你从哪来?到哪去?”

张一林虽听着他的口音别扭,但是倒也能交流,“我从洛水村来,去找大祭司,送信”

张一林怕他听不懂,边说还边比划。

那汉子饶了饶头,面露不解,“洛水村?”,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过。

张一林笑了笑,这名字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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