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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出淤不染(1 / 2)

这边月上中天,城里亦是如此。

那孟燕绥得了冯逆之的地图,心中再多不愿,但既答应了,也不得不去。

可想象总归是与现实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她来到流云阁门口,看着形形色色的男子,或一表人才,或风流倜傥,三两结伴或带着随从独来,只要那脚一踏入门槛,眼风瞥见影壁后的高台上,那两位藏在透光的纱帐后翩翩起舞的婀娜身姿时都不免失态。

夜风袭袭,纱帐偶有错落起伏,春光乍现一片酥香软白,又转瞬间藏匿于画着山峦叠嶂的纱帐后,这么大胆地画面不仅冲击灵魂,也最是勾人心魄。

孟燕绥就这么瞧着一个接一个的男人从人变成了动物,涎液很不能流过三尺,当即捂住口强忍着一腔不适飞奔出两条街外扶着树干呕。

师傅说得对,自古男人都是负心汉,喜新厌旧,沉溺美色,鲜少从一而终。

她厌厌回到客栈,半睡半醒地想着事情,一夜就这么过去了。直到天光大量,外头人潮熙攘的嘈杂声将她吵醒,她怔神许久,暗暗下定决心,今夜无论如何定要潜进去一探究竟。

她闷在房中一整天,眼见着日头在天空划出一个半圆的弧度,半边天都染成了没蒸熟的蛋黄色。孟燕绥自认为是个心境平和的人,被冤枉扫地出门那会儿,再悲愤欲绝,但心想着会有办法洗清冤屈,也就很快振作起来。而今日,她满心烦躁,食不下咽,寝难安眠,一想到还要再去一趟流云阁就焦灼地想发火。

万般不愿也无济于事,她是个重诺的人,既答应了,怎能轻易反悔?

孟燕绥定定心神,特意换了一身男装。她容貌上乘,又不苟言笑,气质有些冷,像极了贵胄人家的子弟,傲慢难以亲近。

如此出众,吴疾甚至不需要左顾右盼,一眼便看到了她的身影。近日得了消息,南边有发大水的迹象,不少常年受灾的州县早早便有民众流出,沿路乞讨,一般走到哪儿算哪儿,能有口吃的活命就行。

很多富裕的地方极厌烦他们揣着两只手往大街上一坐,什么也不干就是乞讨。破碗破棍的往哪儿一扔,今日要着一口吃的就吃,明日里要不着了就饿着,饿得不行了就唆使半大的孩子领着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挨家挨户地敲门。你还不给,行,今儿就睡你家门口了。有些个看家护院的暴力驱赶过后,没到半夜里,碎渣子,碎石头什么的就从天而降了。

一个不小心砸地个头破血流,这边一开门还没骂,那边呼啦一声就跑个没影了。

这还算好的,往年还有些个讨不着媳妇的癞蛤蟆光棍,死了老婆的猥琐鲧夫,瞅着落单的大婶小丫鬟的就围了上去,吧唧着嘴,留着哈喇子,两眼放光,形容猥琐,打都打不醒。

吴疾默默吃了碗茶,余光瞥见孟燕绥的身影要拐过街角了,下意识一把抓住桌上的剑起身追了出去。

明着他是韦杭的随从,可暗地里他是个召集了几十众的小头目。红巾会总舵主已发出指令,要筹集一笔善款,刀兵武器备用,待灾民泛滥之际,一旦漠阳城受命封城,届时便要一展拳脚了。

□□安宁与流民良民,不过一念之间。

吴疾眉眼生地不错,安静时有几分忧郁之色。但安静的时候总归是少的,更多的时候,他都一身流氓痞气,眼神狠厉,有种蛰伏许久而伴生的攻击性。又冷又硬,言语匮乏,绝非善类,像极了一朝功成名会报复天下的人。

孟燕绥快要逼近流云阁时本能地调转了脚步往回走,心里想着缓一缓,就这么出其不意地一个转身,使得吴疾猝不及防与她打了个照面。

他眼神错愕,想避,却挪不动脚步。

孟燕绥很快从短暂地愕然中回过神来,眼神轻易略过他,脚下不停,按下满心疑惑,飞快地与他擦肩而过。

吴疾眼底瞬间涌起的光亮一闪而逝,扶着腰间的刀,缓缓往前走去。漫无目的,迷惑不解。

孟燕绥站在街角,许久才鼓起勇气,再度朝着流云阁走去。吴疾蹲在远远的一棵古树上注视她,有些恍惚,孟燕绥和印象中的样子大有不同。

那年他十三四岁,农闲的时候会徒步十二公里的路去镇上的私塾旁听。他早早就知道,佃农的孩子世世代代都是佃农,若想逆天改命,只有读书识字,去做个代笔或是记账的行当,才可以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可能命里就刻着卑贱两个字,才学了一年多,夏日的一个傍晚突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家家户户早早关紧门窗挤在一处乞求老天爷快些放晴。

可命运并没有眷顾他们,吴家庄作为蓄洪的第一线,总是在连续下了三日的大雨后就顶不住压力了,河道的水倒灌而来,趁着狂风一浪高过一浪。村头立着的泰安石敢当早淹得没了踪迹,他爹招呼着十个兄弟姐妹爬上高高的草垛,可经水一泡,再迎浪一打,平日里再高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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