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日常,前几日几乎事事都说,但找到工作的事我只说了一半,另一半,说不得。 在经历南塘村一案之后,我跟何律师的来往相比在至恒时期更加频繁。不同于上下级关系,如今更多是亦师亦友。所以当他再一次劝我去吉氏集团法务部时,我认真分析了利弊,权衡再三还是递交了简历。 吉氏集团很早之前便在筹备上市的事,因为公司业务范围广,各类经营合同的审理以及经营纠纷比较多,所以吉董才一直说法务部缺人手。此番去吉氏工作为以后积累经验自然也是好事,但是我绝对不会以郑家媳妇的身份进去。 何律师笑我:“全世界都知道你是郑司农当宝贝似的太太,怎么你当他们公司的人瞎啊?” 这话也不是全无道理,毕竟上次我挑了跟郑司农看展时的合照,默许工作室发了出去,被人知道是必然,但至少我得证明下自己的实力吧。 所以我拒绝了何律师直接跟方卓然打招呼的好意,正常投递简历,参加初试、二面、三面直到终面,最终接到了吉氏集团法务的offer。 这些是我向郑司农报备的内容,他知道我为人处世的原则,所以并未多言,即使吉董和郑晓艺来找,他也没说些什么拜托他们照顾我的客套话。 我没有跟他说的是,在吉氏工作的第二日,因为开大会被吉董认了出来,他叫我去了办公室,而在董事长办公室门口,我看到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人,那人便是王东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