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一点了个火把,挨个打量了会。
两头长着长长獠牙的公野猪,一大一小。
大的,看那个体型,只怕有六七百斤,那小的也有一两百斤。
其余的都是母野猪,大的三四百斤,小的百斤左右。
这么多头野猪,伤的还是脖子眼睛这些地方,皮子基本没坏,应该能卖不少银子吧?
远处有火把朝这边迅速靠近,大声喊着她:
“公子……”
“庄主……”
是姚丰登和阿蒙他们。
林一一顿时松了口气。
当着燕王的面,她还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些野猪弄回去呢?
可就是转眼的功夫,本来站在她身边的燕王已不见了踪影。
田埂上只剩她一个,以及十几头野猪。
“公子……”姚丰登举着火把,喘着粗气大步跑了过来:“你没事……”
他话还未说完,看到田埂上的野猪,脚步一顿,目瞪口呆地道:
“这就是野猪?”
“这么多?”
阿蒙他们也跑了过来,看着那十几头野猪个个目瞪口呆。
这么多野猪?
等再看向林一一时,他们本来就恭敬的眼神越发恭敬了,个个弯腰鞠了一躬。
胡人向来尊敬强者。
林一一虽然瘦小,但勇敢强大,上回杀了头巨熊,这回又射杀了十几头野猪。
比他们部落里的勇士还要勇敢强大,他们能不尊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