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里头虽然知道萧王府去找血鹿,但是也没有继续对外放出找到血鹿的消息。
所以,陛下依旧以为皇后病重。
听闻,魏贵妃的凤袍都已经赶制好了,只等皇后嗝屁,立马就凤袍加身。
锦书瞧着铜镜里的人,皇后骨相是真的好,脸瘦,颧骨微高,但没有寡相,这有赖于她一双眼角上扬的凤眸。
眉毛与眼睛的距离是刚刚好的,上眼皮没有松弛,因此鼻头打上的这部分,除了眼角的淡淡鱼尾纹外,没有一点的老态。
脸颊没有多余的肉,鼻梁适中,唇形弧度好看,弯弯的,总能添几分和气。
这样的相貌,算不得是风华绝代,与魏贵妃那浓烈的美丽确实比不得。
但是她耐看,而且是越看越有味道。
动态的她,却又凭添了俏皮,气质极好。
但若是严肃下来,唇角抿直,又是一番不怒自威的意态。
她时而像精灵,时而像顽童,时而端庄沉稳,时而老练精明。
锦书支起下巴,如果她是男子,一定要娶皇后为妻。
皇后问道:“你看什么?入定了。”
锦书收回心神,笑着道:“看你啊,好看,但想起第一次见你的情形,觉得好笑。”
皇后也笑了。
那个时候,她是明三爷,拖着病躯前来,一眼就相中了她。
她若男子,要娶落锦书这样聪慧沉稳的女子为妻,分明什么都看穿了,却能淡定若素,与你做一场心知肚明的戏。
像狐狸似的。
她就爱狐狸,尤其是医术高明能让人顺畅呼吸的狐狸。
皇后叹叹气,“要回宫了。”
真不舍啊。
这或许是她出嫁之后,最自由的时光了。
这里的人都很可爱,对她露出最真的笑容。
一个坦率真诚的人是可贵的,但是一个分明有面具,却愿意对她卸下面具的人,是可贵又可爱。
锦书伸手遣退左右,轻声问道:“回宫的日子只怕也不好过,你心里头都有计划了么?”
“有分寸,计划嘛,有些事情是不用计划的。”
“别的人,我觉得你能应付得来,魏贵妃玩不过你。”锦书微微地蹙眉,“但有一个人,我只担心你……”
“陛下么?”皇后淡淡问。
“还爱他吗?”
皇后瞪了眼睛,“你怎能这样问?我是他的皇后,我能说不爱他么?”
锦书心头直直一沉,“啊?”
还爱吗?
皇后瞧着她的神情,笑了,下意识地翘起二郎腿。
待看到锦书瞪过来的白眼,便挠了一下左屁股,再慢慢端坐好,表示自己不是要翘腿的。
“作为皇后,自然是要爱皇帝的,帝后同心嘛。”
“但小慈我嘛,我爱他么?爱过啊,当初嫁给他的时候,他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光这皮囊便能叫人着迷的。”
锦书道:“若论皮囊,他比不过少渊的,没少渊高,没少渊俊,没少渊有气质……小慈是您的闺名么?”
“你要叫我皇嫂或者皇后,小慈不是你叫的。”皇后顿了顿,“但你说得没错,他样样比不得少渊,但我嫁给他的时候,少渊还没出生呢。”
那年她十六,他十九,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他对她一见倾心,捧在了心尖上。
她对他第一面,限于皮囊,那时肤浅,觉得好看的皮囊一定有高贵的灵魂。
他们爱得轰轰烈烈又莫名其妙。
回想起来,不过是年少男女刚萌生感情,那头脑发热的片刻冲动罢了。
所以,后来魏贵妃顶着那蔷薇那般热烈的容颜出现的时候,他眼珠子就钉在了她的胸口和屁股上。
他像公狗一样追着魏贵妃,眼底灼热。
什么情啊,爱啊,原先是跟她说的,后来都说与魏贵妃听。
她当时很伤心啊,问他为什么变心了。
他很懊恼,说当初与她时不懂男女感情,以为是爱,实则只是喜欢罢了。
喜欢罢了?
听听这话,是不是多少无耻了?
他继而诉说对魏贵妃的爱有多深,第一眼见她,魂魄都被勾走了。
他希望她能理解这份爱,因为这份爱惊天地泣鬼神,天下间没有任何东西比得过她,他愿意为了那个漂亮大胸膛的女人失去一切。
包括他的生命。
她现在都还记得,当时他说这番话的时候,眼底是有多狂热。
就像是狗见了新鲜热辣辣的屎,恨不得立马就饱吃一顿。
那时候的她啊,也是很傻的,竟然很伤心,日他娘的伤心咧,那样的狗满大街都是,换做如今的她,瞧他一眼都污染一双凤眸。
哭啊,哭得心都碎了,燕窝粥端过来,她竟然都不要吃的,直接打翻在地。
怎么都不相信自己的爱情就这么被埋葬了。
唉,好恨,好恨那个时候的自己。
浪费粮食可耻,这道理是做了粮商之后才领会到的。
最后她妥协了,良好的家庭教育,让她接受了男人的三妻四妾。
但是之后的每一次同床,心里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