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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为什么留下来(1 / 2)

从杨戬抓着老白的手臂开始到现在,他就没松开过。

老白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再这么下去,自己这左胳膊就得让杨戬给捏断了,他觉得应该换个人来陪杨戬。

吕秀才,那肯定不行。

杨戬手劲这么大,吕秀才肯定禁不住他折腾,再者,小郭也不能同意,到时候要是闹起来,那就更麻烦了。

老白思来想去,认为李大嘴是最合适的人选,思量片刻之后,心里就已经有了主意,于是他将杨戬带到了后院。

李大嘴这时正在杀鸡,准备今天的晚饭,听见老白喊他的时候,他就抄着菜刀过来了。

“老白,咋地了,叫我啥事。”

杨戬看见李大嘴这样,抓着老白的手就更紧了。“大哥。”

老白拍了拍杨戬的手,“没事没事,别害怕,大嘴哥哥不是坏人。”

李大嘴也意识到自己拿着菜刀的样子是有点吓人,刚才出来的着急,上面的鸡血还没擦呢,不用别人提醒,他也知道要把刀收起来。

“大嘴呀,你先帮我看一会儿。来,兄弟,先松手,大哥出去办点事,你先跟大嘴哥哥玩啊。”老白边说边推开杨戬的手。

好不容易推开了,杨戬又重新抓回去了,好在这次是一只手,“大哥,你带我一起去好不好,我肯定不给你捣乱,我保证。”

人有三急,再拖延下去,老白是真憋不住了,他急忙抽出自己的手,然后把杨戬往大嘴身边一推,“你不是饿了吗?让大嘴哥哥给你做好吃的,他什么都会做,你想吃什么就让他给你做啊。”

老白说完就捂着肚子飞一样的往后院茅厕跑。

李大嘴拉住要追出去的杨戬,“别着急,他一会儿就回来,走,大嘴哥哥给你做好吃的去。”

折腾了大半天,杨戬也真是有些饿了,但是他没有急着填饱自己的肚子,厨房里不缺美食,都是现成的,不过杨戬没有动筷子的意思。

虽然记忆残损,但是骨子里的教养没有跟着丢。

进了同福客栈后院厨房能一口东西不吃的人,除了杨戬,恐怕也不会再有旁人。

杨戬这样,可是让李大嘴紧张坏了,他以为这人是不喜欢自己做的菜,对自己做的菜没有胃口。

客栈里最重要的客人,那是万万不能怠慢。

在李大嘴坚持不懈的追问之下,杨戬终于说出了自己想吃的一种食物,是阳澄湖的大闸蟹。

这东西在七侠镇倒是也能买得到,但是价钱不便宜,杨戬也不是非吃不可。

那自然是不行的,杨戬觉得说说就算了,李大嘴肚子里的馋虫可是不答应的。

所以在杨戬说自己想吃螃蟹之后,李大嘴就第一时间通知同福客栈的所有人了。

“额滴神呐,这得多少钱啊!”

一只螃蟹的价钱,佟湘玉想想就觉得心疼,但是再心疼银子,她也会尽力满足杨戬的要求。

最近店里的生意还算不错,再加上有杨戬这么一位不好照顾的客人,大家也都是挺辛苦的,所以佟湘玉也就想正好趁此机会犒劳犒劳店里的伙计们,所以就拿银子让李大嘴去买五十只螃蟹回来煮。

在李大嘴出门去买螃蟹的时候,老白已经清空了自己的肚子,一身轻松地从茅厕里走出来。

这个时候的杨戬已经和莫小贝一起和泥捏上泥人了。

老白瞧着这二位在一起玩得非常融洽,应该不会再出什么乱子,也就放心坐在院子里嗑着瓜子。

之前一直把杨戬当情敌看,是怎么都看不顺眼,但是消除了敌意之后,一切自然发生了变化。

杨戬肉身成圣,看面容也不过是弱冠之年,俊美少年的模样,神仙青春永驻,外表是瞧不出实际年龄的。

在老白眼中,现在和莫小贝一起捏泥人的杨戬,也不过就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人,想想自己在同样的年纪,那正是贪玩的时候,一时糊涂,意气用事让自己终生遗憾。

白玉汤盗圣的名号,旁人是羡慕的,但是白展堂根本不稀罕,他厌倦江湖纷争,讨厌打打杀杀,更不喜欢过东躲西藏的日子。

行过万水千山的老白,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是没有机会能像现在这样过上安生日子,他走了许多地方,从不曾想过在哪里停留,但是到了七侠镇,遇见佟湘玉,他就不想再离开这个平静的小镇了。

一见钟情,心念挚爱。

老白很喜欢《诗经》中的一句,“展矣君子,实劳我心。”

见到佟湘玉之后,漂泊的浪子不想再过居无定所的生活,他想堂堂正正做个诚实可靠的人。

不是所有的决定都要权衡很久才能够下定决心,老白决定留在七侠镇这件事,是瞬间就做了决断。

来自龙门镖局的千金大小姐佟湘玉在哪,老白就在哪,这辈子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同福客栈的人除了杨戬,每一个人都有留在这里的理由。

佟湘玉,是为了照顾自己尚未成年的小姑子,还有也是不想再回家做没有自由的大小姐。

吕秀才,是因为要守护着自己的祖产。

李大嘴,留在同福客栈是为了一个谋生的差事。

小郭,最开始是想留在这学习生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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