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火锅和黑风寨最配哦
若是之前,这些上釉师傅绝对不愿意留在黑风寨,可看到那个大红包,顿时心动了。
在哪里不是为了钱?为了让一家人吃口饱饭?
这工资可比种地强多了,一个个欣喜若望留在了黑风寨。
黑风寨现在还不具备烧瓷器的能力,陶器和瓷器听着差不多,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杨凌的想法很单纯,就是想让陶器多一些颜色,然后卖的价格更高一些。
丁先生这几日留在黑风寨,还专门去学堂里感受了一下学堂里的氛围。
让他很惊讶,那些孩子一个个都学的十分认真,《三字经》背诵的十分流利,字也写的工工整整。
杨凌来到丁先生的身后,“黑风寨以前太穷了,饭都吃不饱!而且没有户籍,到山下卖陶器、买粮食还要提防被人报官。
他们太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士农工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没有一个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当一辈子的农民。”
丁先生朝杨凌行礼:“公子所作所为,在下佩服!再过二十年,这些学子之中只要有一成走入官场……呵呵,就可以和世家门阀媲美了。
这些人不管走到哪里,身上都贴着黑风寨的标签,公子谋划,果然高明!”
杨凌扭头看着丁先生,诧异道:“我真没有想那么多,我就是单纯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识字。最起码给孩子取名字的时候不会取动物系、植物系、数字系,参加科考……你太看得起他们了吧!”
丁先生不理会杨凌,“公子,你不承认,我懂,有些事说出来就不合适了。”
狗屁!
杨凌恨不得上去三下五除二暴打丁先生一顿。
你特么的少污蔑我!
我可以三个手指头指着月亮发誓。
看着老婆的雕像,杨凌轻抚下巴,有了观音像似乎还缺少一本《般若波罗蜜心经》。
不是谢疯子娜唱的菠萝菠萝蜜……是正儿八经的心经。
………
杨凌回到云州城以后,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明显多了。
很多客栈里都住满了人。
蜀地大大小小的家族、四周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哪怕人实在来不了,也会遣人送来一份贺礼。
林东峰可能不知道谁送礼了,但是绝对知道谁没送礼。
火锅城开张以后每天都人满为患,其中不乏揽月楼花魁不遗余力的宣传。
夕瑶、折子渝是为了还杨凌的人情,也是为了维系和杨凌的友谊。
其他小姐姐们则是为了巴结杨凌,万一杨凌给我画一幅画、作一首诗呢?
关键是和炖肉、烤肉比,火锅有一股子特别的味道。
吃着上头!
不论是火锅用的陶盆,还是各种餐具,上面都有黑风寨的印记。
每个伙计还都会特别介绍一句:“火锅和黑风寨最配哦。”
给所有人一个暗示:用黑风寨的陶器吃火锅才是正宗。
介绍完餐具,就是介绍锅底。
吊的高汤。
大魏人的汤还很简单,甚至人们对汤并没有什么研究,就是瞎炖。
但黑风寨不一样,羊骨头、猪骨头、鸡架,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调料,味道根本不是乱炖出来能比的。
等过段时间还会推出菌汤火锅。
唯一可惜的是鸡精、味精都不是人力可以捣鼓出来的。
否则味精一出,谁与争锋?
黑风寨火锅城每天要杀十几只羊,即便如此依旧供不应求。
普通人根本排不上队,一般富商想吃还得预约。
看着火锅城爆火,斧头帮、小刀会纷纷开始眼红,但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闹事。
张杰已经让捕快们通知了云州的所有城狐社鼠:“谁要是敢在这段时间闹事,老子直接宰了他!”
林侍郎回家给林老夫人贺寿,要是出现什么丑闻,云州郡守府上上下下今年的考评就完犊子了。
生意爆火之下波涛汹涌,很多人准备等林侍郎走了以后抢黑风寨的生意。
模仿总行了吧?
不就是一锅汤,然后把肉切成薄片涮着吃吗?
陶盆……我去订做!
总有吃不起黑风寨的人会来我这里的。
让丁先生意外的是,因为火锅城的爆火,连带陶器的生意都变好了。
人的习惯是可怕的,尤其是火锅城现在可是云州城最高档的酒楼之一,那么高档的地方都用陶器,这说明陶器也分三六九等的。
还有一些富商主动要火锅城同款!
你跟谁说理去?
龙胤月看了一眼火锅城的账本,说是日进斗金都毫不夸张。
再加上陶器、茶具的收益,一个月抵得上之前一年的收入了。
这还只是刚开始,以后呢?
她都不敢想象。
杨凌,果然是不世之才。
“杨凌,我听说有人向陶器订做火锅餐具,我们要不要卖?”
有些人打算抄袭、模仿,有些人则是想要买火锅餐具,这样对外面说也好听一些。
“卖,高价卖!卖的可是咱们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