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昀身后那花白胡子的刘太医脚步轻健,和两人一同进了暖阁。
刘太医隔着纱巾为宋莺莺诊脉,一大把年纪的人了,却不敢抬眼望一眼榻上的美娇娘。
“夫人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需再稍稍休养几日便可。”
太医谨慎打量着宋莺莺的神态,看到她隐带愁容,便添上一句,“好在,这症状虽然凶险,却并不是什么病症。夫人过两日便可和太子殿下重修未尽之好,不必挂牵。”
此话一出,宋莺莺的面色凝住了。
谢昀将她神色尽收眼底,他淡淡道,“昨日边关急报,塞北两座城池失守,州郡太守皆以身殉国。太子殿下被传入宫中,怕是这几日都不会回府,临走时着我来照顾夫人,并非是有意冷落。”
宋莺莺在心中苦笑。
他难道当自己是担心被冷落吗?
听到战事吃紧,宋莺莺的思绪又被牵回从前。
近百年来,大燕和突厥交战不休,闹得北境人心惶惶,生灵涂炭,可却没人想过有朝一日大燕会落到个亡国的下场。
景和二十年,突厥来犯,繁华富丽的上京城顿时沦为人间地狱。
刚加冕的新帝赵归珏在南逃路中被突厥所擒,随行的官宦侍从浩浩荡荡都被绑了回去。京中贵女、宫室妃嫔尽被掳去北营,宋莺莺这个不受宠的外室也不例外。
两年敌营的境遇生不如死,但好在,宋莺莺随她娘,生来一把清泠泠的好嗓子。
她幼时跟她娘学过戏,被掳去时得了嗓子的便宜,做了胡城中为将领们献唱的乐伎,不必像大部分被掳去的官宦人家妻女那般被迫出卖皮肉。
阴差阳错地,她这个在太子府最不受待见的外室成了被掳家眷中待遇最好的一批女子。
胡人不懂乐曲,只道她那嗓子软糯清甜,咿咿呀呀地不知唱些什么便足以颠倒心弦,给了她个宛城第一名伶的名号,皆以能听她一曲牡丹亭为荣。
文人清流们唾弃她靠一把媚人的嗓子苟活于世,恨她不能效仿前人自尽,可她一介弱女子又能如何?她若不唱,她的至亲朋友们便无从生存。
气节一词,说得轻巧,却压得人喘不过气。
忍辱偷安的日子在赵归珏游街那日被打破。
这个大燕建国至今第一个被胡人所掳的新帝,坦然自若地接受了亡国的羞辱,与突厥可汗谈笑风生,毫无怍色。
“莺莺,怎么起了个那么缱绻的名字?”
太子初见她时笑着说。
可再听到他唤自己莺莺的时候,宋莺莺如坠冰窟。
“这是我旧日爱妾莺莺,没想到竟在此献乐。可汗若是喜欢,便把她收下就是。”
宋莺莺那时方意识到赵归珏对她从无情意,自己不过是他的玩物、养在笼中的金丝雀。他想冷着便冷着,想送谁便送谁。
建明元年。
被清流们唾骂数年的宛城第一乐伶宋莺莺,在被献给突厥可汗的当晚身携利器,行刺未果,最终被乱刀砍死,时年十八。
死前,身上没一处好皮肉。
回忆如潮水涌入,宋莺莺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她垂下眼帘,声音细细地:“谢大人告知,妾身已知晓了。太子殿下自当是要以国事为重,妾身不敢有任何怨言。”
“夫人不介意便好。既如此,在下便告退了。”
“桐枝,你去送送谢大人和刘太医。”
“是。”
没多久,桐枝轻扣上门,重新回到暖阁。
她长长地松了口气,绕到宋莺莺榻边,拿起玉梳为她梳理那头绸缎般的乌发。
桐枝心有余悸,道,“这谢大人可算走了。他在这里时,我总觉得害怕。”
宋莺莺道,“怕他什么?他又不能吃了你。”
“嘶。”
桐枝对这却不敢苟同。
她小心翼翼地说,“谁不知道这谢大人是殿前司前指挥使,因前些日子得罪了陛下,才被贬到这太子府来当侍卫。那殿前司的人,可有一个是好相与的?都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条人命的亡命徒!他只是咱们这儿站上一站,我都要起一身鸡皮疙瘩了。”
这倒也是。
宋莺莺蓦然想起前世她初见谢昀时也这般想,恨不得躲他远远地,可到最后,帮过她的只有谢昀。
谢昀杀名在外,但在她面前仍和寻常人无异。活了两世,她却怎么都看不出谢昀那清贵俊雅的君子皮相下面,藏的竟是狠辣果决的恶人骨!
桐枝见她失神,以为她也感兴趣,又道,“不过这谢大人也是蛮可怜的,本来大好的前程,却被贬来东宫当一个中郎将,太子殿下以往就和谢大人有旧怨,自是不待见他的。”
“莫论人非。”
宋莺莺淡淡道,“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便好。”
更何况,谢昀可并不惨。
日后他血洗数城、篡位自立,当了天地间最尊贵的帝王,可是比她的下场好多了。
宋莺莺蓦然想,她前世死时轰轰烈烈,应是整个北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谢昀是未来天子,他可也听闻了自己的死讯?会不会,也有一丝触动。
想到这里,她自己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和谢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