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一别两宽不好吗?
傅璟琛已经够可怜的了,为什么还要害死他呢?
站在傅璟琛的角度上,他遇到她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因为她,不仅害死了自己的叔叔和奶奶,最终还因此丢掉了性命。
沈薇的泪水在眼眶中汇聚,她哑着嗓子喊道:“傅璟琛,你起来啊!”
她真的从来都没想过要害死他啊。
“你醒醒啊傅璟琛……”
沈父走上前来,急切的比划道:“他一时半会醒不过来,咱们快走!”
沈薇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之中,“你为什么要杀他?”
她愤怒的 质问父亲,她千叮咛万嘱咐,说了很多遍,不要伤害他不好伤害他。
为什么父亲就是不听呢?
“我没有杀他……”
沈父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薇狠狠的推开了,她捡起地上的瓷碗块就要往自己的手腕上割。
沈父简直吓坏了,沈薇说道:“爸,就说毒是我下的,你快点走吧!”
如果这就是结局,也挺好不是吗?
她和傅璟琛最终实现了那一夙愿,就算是死也死在一块儿。
他们两人的命运狠狠地纠缠在一起,永永远远的羁绊在一起。
“他死不了!”沈父气急败坏的比划道:“只是吃了迷药,会昏睡一段时间,绝对死不了!”
沈父的一席话让沈薇的动作停了下来,她不可置信的看着父亲,问道:“真的?”
“我骗你干什么?他要是真的吃了毒药啊,这会儿估计都已经七窍流血,早就没气了。”
闻言,沈薇看向傅璟琛,对方似乎睡的十分安详。
沈薇伸出一根手指放到傅璟琛的鼻子下,有鼻息……
她紧绷的一颗心顿时松懈了下来。
“快走吧!再也不跑就来不及了!”
沈父这回上手去推沈薇的轮椅,她没有再反抗,任凭父亲推着她快速的往楼下走去。
原来沈父为了给他们争取逃跑的时间,特意在馄饨里放了迷药。
吃完后会昏睡一段时间,并不会死亡。
沈薇心有余悸的对父亲说道:“爸,没用啊,咱们还是走不了,楼下有佣人,外面有保安,后面那幢楼里住着的还有个傅璟琛的贴身保镖。”
沈父没说话,推着沈薇经过客厅大堂的时候,沈薇看见屋内睡得东倒西歪的三个佣人。
他爸居然连佣人都迷倒了,这还不算,两人一直走到大门口都没有发现保镖来阻拦他们。
沈薇震惊不已,连保镖这回都着了她爸的道了?
只能说父亲平日里演技实在是太好了,叫人对他实在是毫无防备啊。
经过门外室的时候,沈薇往门卫室里看了一眼,两个保镖均倒在饭桌前,边上还放着碗。
沈父居然凭借一己之力迷昏了傅宅上上下下的人,傅璟琛醒来后要是发现他们跑了,估计肺都得气炸。
还好最近傅璟琛将傅宅上上下下的员工都辞掉了,只留下这么多人,不然他们也不可能有机会逃掉。
沈父带的东西不多,都是他自己和沈薇简单的几件衣服和生活用品。
傅宅里的东西他们一样的没带走,两人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只有沈父那张十万的卡。
一老一残就这样坐上了回往山城的班车。
肯定是不能回老家,父女俩又都不想继续在待在城市里,一番琢磨下来,两人便合计找一个类似于家乡的地方隐居起来,暂且躲过这个风头。
这样的地方千千万,可是到底该去哪里呢?
倘若傅璟琛醒来后派人回家乡来寻他们,若是寻不到,肯定就断定他们压根就没有回来。
毕竟没有谁会傻到自投罗网。
所以古话说的好,世界上最危险的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沈父一拍大腿,大笑道:“我想起一个人来。”
“谁?”沈薇仰起脸,眯着眼睛老父亲。
“傻根儿啊!”父亲高兴的说道。
“傻根儿?”沈薇喃喃,脑海里浮现一个小男孩脏兮兮的脸。
傻根儿是沈薇儿时的伙伴,其实有一个特别文艺好听的名字,叫做闻时礼。
亲邻往复,岁时礼节。
是他当小学老师的妈妈给他取得,可惜他爷爷说太文气的名字不好养活,便给他取了“傻根儿”这个糙名。
村里的人都跟着喊傻根儿,毕竟闻时礼喊起来真没傻根儿顺口。
他现在在凉山包了一个大山头,改建成了养鸡场,现在是专业养鸡大户。
沈父道:“咱们去找他,他那山上房子多,肯定能让咱们暂住。”
傅璟琛怎么也不可能想到他们为了躲他,都躲到了山上,他肯定找不到。
沈薇有点犹豫,道:“我都好多年都没有见过傻根儿哥了,我们这样去打扰人家,好吗?”
“没事,咱们去给他作伴,他高兴还来不及了呢!他整天独自待在山上,都急死了。”沈父高兴的比划道。
沈薇想了想,他们眼下确实没有合适的落脚点,傻根儿毕竟是自己人,多少靠谱点儿,
大巴转火车,再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