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棠皱眉。
这天儿刚开春没多久,还是倒春寒的时候,虽然是个糙爷们,但也不能半点不讲究啊。
“把脚抬起来,兑点热水再洗,我今天早上离开客栈的时候,刚在客栈要热水洗漱过,现在浑身舒爽得很,这热水你用吧。”宋棠说罢,将热水兑进男人的脚盆里面。
实在是她太爱干净了,平日里无论如何,都会用一层木系异能包裹着身躯,一呢,是防止敌人偷袭伤害,二呢,这木系异能的能量,可以让她通体舒畅整洁,在末世那些年,她都是靠着这样的法子活下来的,否则早就和那些头发打络,浑身脏污的雇佣兵没什么两样了。
顾启心里升腾起了暖意,完全不知道宋棠是懒得用这些热水,可是对他这种军营汉子来说,有水洗个脚,洗个身子,已然是不错的了,哪还挑拣得了这么多?
俩人坐在一块说着话的时间,顾启就双脚并用,把脚底板的墨迹洗干净了,还扯过自己带来的包袱,从里面摸出来一双足袋,套在大脚上才仔仔细细的穿靴子。
这靴子是黑色的,上面还绣着几片云纹,和平常穿的靴子都不一样,这一双很轻,顾启穿上后站起来,在原地踩了踩。
“合适吗?穿起来还挺好看。”宋棠满意自己的眼光,顺带着不吝啬的夸了两声顾启。
当然,她不是纯粹为了夸顾启,实在是这靴子,衬得他一双修长的腿,更加笔直挺拔,愈发有轮廓和形状了。
顾启走了两步,道:“很合脚,穿起来特别舒服。”
其实会有一点蹩脚,但新买的鞋子一般都会这样,穿几次稍微撑大一点就舒服了,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合脚的。
宋棠没想到自己目测的鞋码这么准确,刚刚买鞋子的时候,布庄掌柜还让她把男人带过去,当场试穿挑选呢,这不,她按照四十五码尺寸选的鞋,是最合适的,以后给顾启买鞋做鞋子,就按照这个尺寸来做就可以了。
“合适就脱下来吧,刚洗完脚,还有水汽,你也不怕沤得脚臭?”宋棠揶揄道,看着男人跟个孩子似的炫耀着新鞋。
顾启不高兴了,“棠棠,我脚不臭。”
“你咋知道,你抬起来嗅过?”
“那你又怎知它臭,该不是……”顾启话音戛然而止,不能说,这话要是说出来,宋棠又该不高兴了,宋棠一旦不高兴,遭殃的不还是他?
顾启很聪明的选择闭嘴,但宋棠已经猜到他会说什么了,一时之间竟无言以对,索性生闷气坐到床边,哼道:“我睡床,你睡旁边的长条板凳,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说罢宋棠躺在被窝里,缓缓闭上眼。
她今天光想着找机会出城了,知道所谓的贵人就是顾启和赵莺歌之后,又一路跟着,没有来得及去办理暂留文书,如今锦州城这般戒备森严,没有暂留文书,连客栈都住不了,更何况办其他的事儿?
总之就是寸步难行,只能在这里,先和顾启委屈一晚上了!
横竖逃荒路上那些日子,和顾启同吃同睡,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更何况他们还是男女朋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