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了周末,今天是陪着刘思思去见她未来老板的日子,因为是约在中午,某一家霓虹的日料餐厅,是的,蔡怡侬约的吃饭的地方见面,沈秀觉得还蛮新鲜的。
不过这倒是让沈秀想起了一些传闻,据说当时蔡怡侬签胡哥的时候,是在涮羊肉的店里,两人吃到一半,蔡怡侬拿出合同和胡哥讲合约的事情,结果胡哥只看了一眼每个月领的工资,其他的都没看就给签了。
另一位胡哥的好哥们袁红也是如此,被她约到一家咖啡连锁店,两人喝着咖啡吃着蛋糕,结果蔡怡侬拿出合同给他看,袁红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上名字就完事了,看都没看内容,也把蔡总给惊到了,还问他怎么看都不看,后者反而惊讶的望着她回复,不是你说和胡哥的合同一模一样吗。
只能说他们的心眼真的大,运气也好,入行遇到的是蔡怡侬这种比较良心的老板,虽然在运营公司的眼光上不咋的,但是对待自己的手下是真的不错,合同上没有坑蒙拐骗,这也是沈秀让刘思思在他的这个时间线依旧选择唐仁的原因之一。
上午两人在日料店的附近闲逛,沈秀今天还是遮着脸出门,连鸭舌帽都带上了。刘思思还挺不习惯沈秀这样,因为这样她抬头就没法欣赏沈秀的侧颜了,不过姑娘也知道他现在确实只能这样,不然两人都不好出门了,但是理解归理解,刘思思一上午可没为这事少嘀咕。
“哎呀,沈秀,我真的好不习惯你带口罩的啊,总感觉怪怪的。”姑娘这会又拽着沈秀的手摇晃着,表达自己的小情绪。
“没办法思思,我也没想到我这才演了第一部戏就能红出来了,昨天我去公司都被记者给蹲点了。”沈秀也有点无奈,只能好好的安慰姑娘。
“那咱们以后是不是都只能这样出门了啊,哎呀,好烦。”刘思思想到以后都得这样,不免有些难受,小脚踢着路边的小石子撒气。
“你要习惯啊,你想啊,以后你也是演员了,红了之后也不得和我一样带着口罩出门,你得提前适应。”沈秀这边还是以安慰为主,顺带让姑娘的心态摆摆正,毕竟以后她也是要这样的。
“那也是以后的事情,又不是现在,算了,不聊这个了,你和我说说你那个专辑啥时候发啊。”姑娘也知道纠结没用,就没继续往下聊,而是谈起了沈秀的专辑的事情。
“正想和你说呢,时间定下来了,下个月的十五号,内地港台同步发售。”
“嘻嘻,沈秀我和你说啊,你的那张专辑我天天都有听哦,感觉每首歌都好听!我现在就迫不及待的等你专辑发售了,到时候好好的给我的同学们都安利一下。”说道这个事,姑娘的心情就变得非常好,还有什么比男朋友给自己写歌还开心的事吗?自从拿到那张专辑之后,每天都得循环好几遍,爱不释手。
“你喜欢最好,那你告诉我,你最喜欢里面的哪首歌啊?”沈秀能看出姑娘的真情实意,不过略显的好奇的问了她一句。
“当时是《为你写诗》啦!嘿嘿,我每天要听好几遍呢,都会唱了,你听着哦,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刘思思一谈到最喜欢的歌,喜上眉梢,还情不自禁的给沈秀哼唱了起来。
“好了好了,知道你特喜欢,那除了这首呢,其他的几首歌里哪个最喜欢。”沈秀看到姑娘这边突然忘我的唱起来了,连忙给她打断了。
“嗯…好难选啊,专属天使、给我你的爱还有追光者我都爱听,我的歌声里、最爱还是你、月牙湾、非你莫属也不错,哎呀,选不出来啊!”这边刘思思掰着指头在那里数着,脸色纠结万分,觉得选哪个都好。
“哈哈,那就别选了,都是你最喜欢的歌不就行了。”沈秀看到她这个样子,知道是选不出个所以然了,也就把这事给来了个结尾,不让姑娘在那纠结。
“对对对,都是我最喜欢的,只要是你写的歌,我都喜欢。”刘思思附和着点头,说罢又亲密的搀着沈秀的胳膊把头靠在上边,两个眼睛笑出了弯弯的月牙。
两人相互依偎着在那逛街,因为是上午,街上的行人也不是很多,毕竟是周末,大家睡个懒觉也是正常的,街边的小店也都零零散散的开业,店里这会也没什么生意。
等到约定的时间快到了,沈秀这才和刘思思走到了那家日料店里,说出了包厢号,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了门口,礼貌的敲了门,过了两三秒后,沈秀拉开了包厢的大门和刘思思走了进去。
这会包厢里已经坐着两个人在那里,一位看上去略微的有些年长,身穿一身干练的职业装,浑身散发着成熟女性的气息,另一位坐在她旁边的男性,看上去和两人的年级就差不了多少,穿的就比较随意,不过倒是让沈秀有些意外,没想到他也来了。
年长的女性当然就是蔡怡侬,而她身旁的这位,就是现在红遍内地的胡哥了,没想到他也来了,不过沈秀想到两人的传闻,倒也是不觉的奇怪,全天朝都知道,蔡怡侬有多喜欢胡哥,把唐仁一哥带过来见一下未来的唐仁一姐,也正常嘛。
当着对面两人的面落座后,蔡怡侬那里倒是有些惊讶,她惊讶于刘思思居然不是带着她的家长过来,而是带了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