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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我把他弄丢了(1 / 2)

好像无数次的梦境一般,自己呼哧呼哧的跑了一大圈,可是到头来什么都找不到。

立夏要疯了,到处都是游客,怎么着都找不到,明明刚才还在这儿的,明明听见他在话筒里唱着“天佑我的爱人……”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侧脸,可是跑出来却什么都没了。

就像一阵云烟一样,飞快的消散了,像是梦境破碎,午夜梦回,只剩下大口大口的喘息和惊恐。

Brittany跟着立夏跑出来,看到立夏在人群中乱找,脸上苍白的像是下一秒就要倒下去,她拽着立夏的胳膊大喊:“夏,夏!你在找什么?”

立夏沉默寡言,找了一圈又一圈,翻遍了所有人群,还是找不到,扶着街边的大树,抹了把脸,哑着声音说:“我找不到他了,我把他弄丢了……”

Brittany一愣,说:“谁?你的恋人吗?”

立夏点点头,浑身失去了力气,顺着树干滑到在地上,脸上一点儿血色都没有,煞白煞白的,额头上直冒冷汗。

“你怎么了?没事吧?”Brittany有些担心。

“没事,一会儿就好了。”立夏说。

立夏不知道这是不是应激性后遗症,只要一想到鹿瑾初,只要一着急,他的嗓子就会哑掉,生理性的干呕还是存在,像是讽刺和残酷的嘲笑,看,你戒不掉他,却偏偏弄得自己一身伤。

Brittany说:“刚才唱歌的那个人吗?”

立夏点点头。

Brittany看了看立夏,说:“你在这儿等等我。”说完就跑出去。

过了一会儿,立夏身体上的反应也渐渐消退下去了,Brittany跑过来,拿着一张明信片说:“他们说这是那个唱歌的人留下的,我跟他们要了,说很重要,他们就给了。”

立夏颤抖着接过明信片,是一张苏州园林的山水画,很具有中国南方气息的明信片,上面还写了bestwishes,是用汉语写的,立夏盯着上面的几个字,眼泪突然夺眶而出。

“天佑我的爱人,给他永远笑声并尝对他偏爱。”

熟悉的字迹,熟悉的笔法。

眼泪模糊了视线,立夏想要嘶声力竭的大喊,可是嗓子哑的什么都说不出,紧紧拿着这一张薄薄的明信片,疯了一般在人群中找着。

浪漫的温莎古堡旁边,一个清瘦的年轻人红了眼眶,眼泪大颗大颗滚落,找着一个怎么都找不到的人。

夕阳西下,沾染了一层哀伤的光晕。

浪漫变成了一种刺痛。

立夏没能找到鹿瑾初,那张明信片却成为了他后来很久很久的救赎和寄托。

拨云见日,似乎冥冥天注定一般,在他不断下沉的时候拽了他一把,在死水微澜的沉沦下,一束光照了进来。

即使睡觉依然会被惊醒,即使伦敦的天气依然雾气弥漫,即使学业任务重到让人崩溃,即使因为潮湿膝盖依然会隐隐作痛,但是这一切好像都不再那么难熬了。

立夏依然在凌晨的时候去跑步去迎接每一个日出,在河畔路过的时候看到耳鬓厮磨的黑天鹅会驻足看一看,在下雨天突发奇想去黑森林看看,听雨声落在叶面发出刷刷的响声。

在画图的画到天昏地暗的时候,在看书看到头晕眼花的时候,在胃疼到整个人颤抖的时候,在梦中惊醒的时候……便会偷偷想起鹿瑾初,然后不再避讳的拿出画纸开始画鹿瑾初,将那些刻在心底深处的秘密全都画在纸上。

天气渐暖,时间蹁跹。

厚厚的画本上画满了思念,扉页是“天佑我的爱人。”

立夏开始参加学校的活动,开始学着去交流,开会走出自己固执的壳子,Brittany带着他一起玩一起闹,一起party,一起跳舞,一起barbecue,一起去跳舞,一起疯闹,看泰晤士河的夜晚,看伦敦古老又美丽的街景。

……

两年的交换生很快就结束了,教授非常喜欢立夏,想让立夏继续在这儿读研究生,立夏说自己要想一想,然后就回去了,Brittany哭着说一定要再来,她还没有给他好好介绍个男朋友呢,立夏笑了笑。

回去的时候任少轩和滕飞还有小胖一起去机场接的机,见到立夏出来的那一刻,任少轩差点哭出来,眼眶红红的,立夏淡淡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回来了。”

酒过三巡,气氛微醺,没有了隔阂,没有了距离,好像一切一如从前。

“立夏,我虽然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你都瘦成这个样子了,哥们儿也不问了,”滕飞说,“可是只要我们一天是哥们儿,哥们儿就得为你的两肋插刀,只要你需要,刀山火海,只要你吱一声就行……”

立夏干了一杯,一饮而尽,拍着滕飞的肩膀,“我知道。”

任少轩喝不了酒,但是依然不肯放下酒杯,跟着喝了几轮,小脸红扑扑的,有些醉了,“立夏,你瘦了。”

立夏看他眼睛都有点迷离,笑着将人摆正了,说:“嗯,还好。”

任少轩斜斜的靠在立夏身上,嘟嘟囔囔着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在那边跟你聊天都有时差限制,你还经常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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