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不瞒您说,我十一岁就从家里跑出来了,我家也是名门望族,我当初也是个赫赫有名的公子哥。
不过,那种深宅大院的生活,我实在是太不喜欢了,条条框框,规规矩矩,就像一把枷锁锁在我的身上。
后来,我下定决心逃跑,找了个机会我就逃了出来,然后顺着一个方向,拼命地跑,拼命地跑,还真被我跑出来了。
那个时候,我孤身一人,什么都没有,吃野菜野果,吃动物腐烂的肉,我甚至连火堆都不会点,但是我真的很开心,比我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还要开心。
后来我被一个老婆婆救了,我本以为遇到了好人,没想到被她转手就卖给了人贩子。
在人贩子那里,吃的是糠,喝的是雨水,一句话说不对,就会遭到一顿抽打,但是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知道只要活着就一切都有希望。”
愿安听了白小唐的话,脸上流露出怜悯之情,心里默默地想着“原来白小唐居然这么悲惨,他说的对啊,只要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希望。”
五天后,一辆马车从山间的羊肠小路驶出,一片白茫茫的开阔大地显露在四人的眼前。
“我们终于走出山路了!”
十三有些感慨,而白小唐则兴奋地一跃而起,踩着被白雪覆盖的枯草一路狂奔。
“我们终于出来了,终于出来喽!”
愿安听着白小唐的呐喊,突然笑了一下,然后她就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内心,眼泪和笑容全都一起释放,柔甲心疼地搂着又哭又笑的愿安,眼中的泪花潸然而下。
十三赶着马车缓缓跟在白小唐的身后,他突然觉得,自己留下白小唐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此刻的白小唐在十三的眼中,比太阳还要耀眼,比白雪还要纯洁,比火焰还要温暖。
拥有白小唐的日子,就像有了一个话匣子,他可以和你聊任何话题,不管他知不知道;拥有白小唐的日子,就像拥有了一个开心果,他会随时随地出现,然后让你捧腹大笑;拥有白小唐的日子,让愿安觉得,离家生活居然如此有趣,让柔甲觉得自由居然如此珍贵,让十三觉得自己居然如此英明。
就这样,在白小唐的陪伴下,茫茫的草地,四人走了整整五日,一路上,他们既没有看到人家,也没有看到飞禽走兽,眼看着车里的干粮已经见底,十三连忙将白小唐叫了过来。
“小唐,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何如此奇怪?”
白小唐自从出了山林,就一直在草地里练习轻功,听到十三叫他,白小唐轻踏草尖,健步如飞。
“师傅,这轻功真厉害,要不您和我比比?”白小唐的轻功步法正是十三所授,白小唐也主要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甘心加入十三的队伍。
“你天赋很好,这套步法你仅用三个月就已经小成了,我伤还没好,就不和你比了。”
十三腹部被蛛腿刺穿,到现在还没有痊愈,伤口虽然已经结痂,但仍然时不时地传来痛感。
“十三师傅,那傀儡的蛛腿有毒,我们这也没有医生,所以恢复地肯定慢一些,你忍着点,等我们出了北川,找个医馆,几副药就好了。”
“顾,小唐,我们还没有出北川吗?”柔甲在车中问道。
“快了,快了,等我们走出这片草地,再过了雁回关就算是离开北川了。”
十三看着活蹦乱跳的白小唐,心里也有些按耐不住,但是想到自己的伤口,还是忍了下来。
“小唐,你还没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呢?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哦,这里是北月草原的边缘地带,月族每到冬季就会向南迁徙,所以这茫茫地草地空无一人,本来我们出了山路,应该走北川官路的,但是我怕惹人注目,所以选择走了这里,应该再有一日,我们就能出去了,别心急啊,十三师傅,这么美丽的地方要学会欣赏,感受自然的伟大。”
白小唐展开双手,用力地呼吸着清爽的空气,十三微微一笑,也闭上了眼睛,学着白小唐的样子,用力地吸吮起来。
柔甲和十三听到两人的对话,也都把头伸了出来,然后尽情的感受着阳光的沐浴,清风的吹拂,呼吸着空气中源于大自然的气味。
“真的好舒服啊,十三,我能下去在草地里走一会儿吗?”愿安乖巧地问着。
十三犹豫了一下,但愿安带着乞求的眼神让他有些心软,于是他刮了刮愿安的鼻子,有些宠溺的说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得穿上男装,可以吗?”
愿安连连点头,立马将头缩回了马车,随后,一个娇嫩俊俏的小公子就开心地跳了下去,柔甲跟在愿安的身后早已迫不及待,虽然有些担心,但更多的是喜出望外。
“公子,你慢点跑!”
十三看向草地里奔跑的愿安,摸着手腕上的红花,心里感概万千,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从愿安的身上找到了很多他已经遗失的东西,如果说他当初和愿安签订天命契约,是他一时意气用事,那么现在,他是真的希望愿安能快乐地生活下去。
马车依旧缓缓前行,愿安和柔甲头一次玩的这么开心,她们一边跑,一边捡起地上的雪块,朝着白小唐砸去,而白小唐更是乐在其中,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