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平息民愤。
为什么不用这个办法?
李祐想起来了,为了彰显自己的仁德,李二改了《唐律疏议》,只要没有犯大最罪的人就不会被处死。
多大的罪才会被处死呢?
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日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因此出现了个成语,十恶不赦。
只有十恶不赦的人才会被处死,不然很多时候可以花钱,免官,鞭打代替惩罚。
如果自己抓了一个贪官,或者杀了一个贪官,用他来安定民心的话会怎么样呢?
这么干,这不仅当场打脸了李世民那仁德的面子。等李祐走了当地的官员肯定会疯狂谏言,因为贪官往往不只一个。
朝廷的更是会胡乱猜想,因为李祐是李二派过去的。但百姓肯定说自己杀的好,毕竟贪官多可恨呐。
而李世民也只会头疼,因为他既然要保持仁德,也不能违背民意,同时还要面临文武百官的谏言。
压力很大,这很难处理。
说不定这个时候自己再提出去封地,李世民会干脆让自己滚得远远的,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可行!
绝对的可行!
果然知识改变命运,懂得多了,连作死都变得有文化了。一瞬间,李祐感觉自己封地就在眼前了,整个人都有些兴奋了起来。
就这么决定了,先找个贪官,小把他游街示众,然后再把他送到李世民面前。
看你李二让不让我去封地!
李祐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看到李世民那黑脸的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