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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教练,我想打篮球(1 / 2)

浅橘色岛屿回去上班后我又面试了不少公司,什么百事可乐业务员,蒙牛的巡店督导,便利店管培生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多到我记不清了。

然而老天总是在和我开玩笑,幸运女神也从未眷顾过我。

我看对眼的公司,我的条件人家瞧不上;看得上我的公司,开出的工资连我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何况当一个人在之前任职的企业拿的工资远远高于目前面试的企业,那种心理上巨大的落差感是没有几个人可以接受得了的,更不用说连基本生活都难以扶持的工资,叫我如何是好?

老实说我已经逐渐处于崩溃的边缘了,那段时间我整晚整晚睡不着觉,食欲也开始下降,这两年好不容易长到100斤这会减到了94斤。我也喜欢上了没事儿盯着墙壁发呆。

我恨我自己24岁一事无成,什么技能也没有,和废物没什么两样。

但是我的理智又告诉我,我不能这样下去,冷荟已经为了我承受了太多太多的压力,我不想再让她失望了,于是我咬着牙继续投着简历,只不过一切仍是徒劳的……

早恋会影响学习,这句话放在我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我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虽说我已经步回正轨开始每天好好学习,不过由于之前落下的课程太多,我早已跟不上同学们的步伐。而且我也明显感觉出,自己的脑子似乎也没有之前那么灵光了。

我想如果没有谈这段恋爱,可能我的脑子会更好用一点,也不至于后面考不上本科院校,差点错过这辈子最对的人浅橘色岛屿。

当然我这里没有说去责怪哪一个人,我也没有资格去责怪别人,只是讲讲命运弄人罢了。青春无憾对错,回忆往时,摇头失笑。

所以作者最后一次奉劝一下未成年的小伙伴们,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去尝试早恋,因为到头来大部分人都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

尹芳的话大概是在初三上学期选择辍学了,而那时候选择辍学的同学也不在少数。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也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人生就是这样,人与人之间都会见一面少一面,而这次碰面,有可能就是彼此间最后一次相见。

珍惜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吧,珍惜每一次和他们见面的机会,更要珍惜此刻在你眼前的那个人。

辍学的同学多,转学来的同学也不少,从初一开始我们班相继转来了很多新同学,有郑辛谣、周成隆、吴庆凌、田道军等等。郑辛谣更是与原班级的佟艳以及浅橘色岛屿三人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哦对了!听说郑辛谣和周成隆过完年就准备结婚了!真好!

说到好朋友,我也曾有过一份当时最真挚深厚的友谊:田道军。虽时隔多年,但每当我想起那段岁月总会让人感到遗憾唏嘘。

初三上学期吧,我们班来了一位转学生叫田道军。较我当时的性格来讲,对于转学过来的新同学,我一直觉着自己不会与他们存在过多的交集,应该就只像普通同学那般一起上课一起学习,偶尔说上两句话,最多坐在一起吃个饭。

可能是缘分到了吧,从相识再到逐渐熟悉的过程中,田道军成为了当时我最要好的朋友。他也是我们班乃至后来二中的风云人物,当然高中也是,事实证明优秀的人不管到哪他总是会发光发亮的。

这么说吧,那会“飞人”是他在校园中的外号,注意我说的“飞人”不仅限于班上而是整个学校。听到这绰号你们应该都能感觉到他不简单了吧,事实是他确实不简单。

印象中那会他最多也就高我十公分,好家伙,那逼人弹跳力只能用变态来形容,跳起来能直接摸到篮圈。可能在某些地方这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但这是在小县城里的学校,而他也是个长得并非很高的初中生,反正牛逼就完了!

你以为摸摸篮圈这就完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小子不仅能蹦能跳,关键还打得一手好球,校内选拔分分钟进篮球队。还没完呢,他的各项体育竞技项目也都异常优秀,什么100米短跑、跳高、跳远等等都猛成一头老母猪,关键人学习也不差,最最气人的是还特么长得帅。

因此他在校内几场篮球赛上和一场运动会中,那让人亮瞎眼的表现让他瞬间脱颖而出。日了,多少项校记录都给他破麻了呀,他像是一匹黑马过关斩将杀出重围,简直不要太帅,甚至连我都有点开始崇拜起来!再加上那帅气的脸庞,走上一步路都迷倒无数小女生,切切实实的成为了校园中的“男明星”!

我认识他,是通过我们班杨笛介绍的。杨笛是我在当时比较要好的同学之一,外号迪迦,他老家是和我同一个地方的,所以平日里玩得比较好。

某个周五杨迪神神秘秘用手拍拍我:“婊子,明天放假少年宫打篮球去?去不去?”

我心想着:“你特么知道我不会打球,还让我跟你打球,想‘踏削’我直接说呀。”踏削是方言,大概意思就是故意嘲笑或者刁难。

我一脸无趣:“不去,我又不会打,还不如去网吧搞两把穿越火线。”

说来也惭愧,不会打篮球和不会打麻将,是我目前为止人生的两大遗憾:一个是阻止我没有成为进球后万千少女尖叫的对象;一个则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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