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袁熙真的会相马,就他带来的这三匹马都容易被拉去耕田,还别说什么宝马名驹,就连普通的一匹战马都比它们精神得多。
从大宛到洛阳真的是万里之遥,护送这三匹马过来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而那人就只带了十多个人便顺利的来到了洛阳,不得不说他是有些智慧的。
明目张胆的带着大宛名驹赶路,是不可能顺利的走过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国家和城镇的。
他让这三匹马拉着三辆最普通的马车,连个车蓬都没有,每辆车上只有四五个人,穿着也都是极其普通的。
马身上的鞍鞯、辔头、铃铛一应所用之物,全都是又破又脏。
“二公子,这三匹马绝对是举世难寻的宝马,只是路途遥远,不想点办法实在是”
“我知道,你很聪明,这个办法不错。”袁熙把三匹马带到了皇宫,皇宫地方够大,洗马跑马都很方便。
这三匹马三个颜色,一匹是淡金色的,一匹是枣红色,另一匹则是纯白色的。论起来这三匹马都是同一品种,那就是响彻天下的汗血宝马。
话说大宛国的马都是这一品种,在他们国家只要是匹马就是汗血马,出了大宛国那就在哪里也弄不到纯种的汗血马了。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全天下只要是有名的宝马,论起来都有汗血马
的血统。大宛国没别的玩意儿,出名的就是马,大宛出品,必属精品。
正因为如此,袁熙都没有提别的要求,只要是大宛的马就成,唯一的一点要求就是能买到一匹白色的最好。
袁熙一眼相中的便是淡金色的那匹,只见它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体形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简直完美到极点。
“以后你就是我的坐骑了。”袁熙亲自给马洗澡刷毛,用软布仔细的擦干,不知道他是有多喜欢这匹马,不离手的侍候,骑着它在皇宫里疯跑,甚至晚上差点睡在马厩里。
除了淡金色的这匹以外,他就对那匹枣红色的马给予了极高的关注,他的指肚几乎摸遍了马背上的每一根马毛,每一根马毛都透光似的亮,真是令人赞不绝口。
此时的袁熙真恨自己文化太浅了,如果自己真有李白那样的诗才,绝对一张嘴就能喷出一百首赞马诗来。
“二公子,您是没瞧上这匹吗?”那人拉起白马的缰绳,马身上脏兮兮的全是泥巴,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听说您点名要一匹白马,怎么看也不看一眼?”
“不看,拴那儿就行了。”袁熙坚决的不去看那匹白马,他内心里挣扎得要命,强制性的命令自己不要去看
那匹白色的马,那马跟自己没关系。
那人摸了摸马头,重重的叹了口气:“二公子你真是不会相马,要不然你就买两匹吧,这匹马我带回去,不留它在这里受委屈。”
“委屈?”袁熙花重金买回来的马会给它委屈受吗?这人是怎么说话的?
那人拿起刷子就开始给白马洗澡,边刷洗边说着:“它不是一般的马,它是照夜白,是极品马中的极品马,在我大宛国也是绝无仅有的贵族马,若不是欠了卓元的人情,我也不会冒死把它带出来。”
“你欠卓元什么人情?”袁熙的好心情都被卓元两个字给覆盖上了一层的忧伤,卓元是替自己死的,这份情不容忘记。
“当时我在西凉贩马,跟一伙马贼起了冲突,胳膊大腿都受了伤,刚好卓元去买马,说是要买大宛的马,我就挣扎着出来见他,他替我治好了伤,还送给我很多的好药。当时我的伤口都化脓了,若不是他,我现在可能都死一年了。”
袁熙打仗比吃饭都频繁,卓元哪能不准备治伤的药?听他说起这件事,袁熙不由得又多了一层感伤,卓元这个好兄弟,注定今生是阴阳两隔了。
“夏候惇!”袁熙心里又一次闪过这个名字,杀了他给卓元报仇!这个仇必须报!
那人洗好了马,见袁熙口光呆滞的
看着白马,也不知是被白马给惊艳到了,还是在想什么心事。“二公子,我能见见卓元吗?我还想感谢他呢。”
“唉!”袁熙深深的叹了口气,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哀伤:“卓元已经不在了,我的命也是他救的,他是为了救我才被人打死的。”
那人闻言静默了几分钟,然后继续跟袁熙谈起马来:“白天他们可以在一起,晚上这匹白马必须单独一个马厩。”
“这是为何?”
“因为它的毛晚上会发光,会惊到别的马。”那人抚摸着马的脖子:“正因为如此才叫照夜白,它的每一根毛都弥足珍贵,所以我一定要给他找个配得起他的主人,如果你冷落委屈它,我便不卖了。”
“知道我为什么不肯看它吗?”袁熙的眼睛都直了,这匹白马全身上下没有半根杂色,全都是白毛,光是通体雪白这一点就足以成为天价的马了。
那人轻轻的摇了摇头,或许是对颜色的偏执吧,有的人就是不喜欢白色,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不过卓元却是喜欢白色的,他说过别的颜色都不要紧,白色的必须有。
“我买白马是给一位英武的少年将军买的,我不是它